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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二董审议通过定增预案,增发价格维持不变

发布日期:2016/3/23

321日,海润光伏发布系列公告,其中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ST海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公告称,基于本次发行方案变化以及综合公司自身实际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涉及的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7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40,740,740(740,740,740)A股股票。其中,华君电力以所持源源水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源水务”)80%股权资产和现金认购不超过591,619,933股,认购比例为79.87%;保华兴资产以所持源源水务20%股权资产认购不超过38,009,696股,认购比例为5.13%;瑞尔德以现金认购不超过111,111,111股,认购比例为15%。公司拟调整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将新疆精河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5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调整为内蒙古鄂尔多斯8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本次预案修订稿仍维持原发行价格不变,而定价基准日则调整为321日,据此,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其前20个交易日海润光伏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05/股,发行价格较市价溢价14.41%之多,充分表明了华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电力”)作为海润光伏战略投资者的诚意以及对海润光伏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定,给海润光伏的中小投资者交出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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