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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蓓翔10MW太阳能电站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6/12

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4-5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蓓翔10MW太阳能电站

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蓓翔”)主要在青海省海南州进行太阳能电站的开发与运营,目前青海蓓翔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合计65MW太阳能电站已全部实现并网发电。

因项目进展顺利,近日,公司接到青海蓓翔通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四期1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青发改函2014273号文),同意青海蓓翔五期10MW(内部编号五期)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接函后,青海蓓翔将组织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建设保证金缴纳等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4-5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电站融资签署担保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况

为满足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在建或拟建的太阳能电站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或下属公司拟向江苏金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租赁”)、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保理”)申请办理太阳能电站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商业保理业务,并拟签署相关框架《合作协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爱康科技或下属公司拟向金茂租赁、金茂保理申请办理太阳能电站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商业保理等业务,各方确定合作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由金茂租赁和金茂保理对爱康科技项下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的建设提供融资,爱康科技为此合作的融资项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自融资项目应归还款项之日起算。

具体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待正式项目确定后,尚需提交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11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9831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2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71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45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5105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1945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3.8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已经确立光伏发电项目的持有运营为未来的主要战略方向,本次对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意向,主要为公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2、本次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对象、担保期限等目前尚无法确定,正式签署担保协议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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