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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CEO陈康平:资产证券化是未来的重要方向

发布日期:2014/4/8

    随着国家光伏政策的逐步推进和调整,2014年光伏分布式发电无疑将成为行业最重要的一个议题,关于各地的地方政策、关于光伏屋顶的争论、关于补贴机制如何完善,业界的对这些话题的热议使行业重焕生机。而美国则凭借着融资创新,以资产证券化为重要手段为光伏产业创造了新的腾飞,这种模式对中国光伏产业正是吸引力爆棚的新机遇。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晶科能源CEO陈康平。

    记者:根据晶科去年全年财报,出货量创造了新纪录,盈利能力在业内也很突出。可否先总结一下去年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陈康平:去年晶科的毛利率是行业内最高的,而毛利率是第一因素。公司的三项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在销售额中的占比,这个数字我们跟同行相比是很有优势的。在生产方面,根据不同的气候和使用环境,我们开始有针对性的实验开发。晶科这两年发展下来还是比较顺的,整体产能利用率比较高,这也为我们在成本竞争中获取了较大的优势。

    记者:据了解,晶科的电站项目去年开始盈利,接下来这个板块的业务如何规划?

    陈康平:我们的电站业务在2013年并网了213MW,2014年的目标是300MW-400MW。我们计划把所有的电站业务分拆上市,目前还处于做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具体情况我们会在私募基金进场时公布。晶科原本的主要业务是制造,要考核流动资金的周转率、销售收入的毛利率,还有现金流,这些都是跟制造非常相关的指标。但电站项目一投,都是20年的回报期,它的资金周转情况就会影响到制造这块的指标,投资者会有困惑,电站做多一点、做少一点对报告的影响很大,因为电站的收益是电费收入,跟投资一比收益似乎很低,组件的销售收入对投资的比例就很高。所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项业务,从管理角度、投资角度来看,不把它们分开,报表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看不懂,也不是符合投资者偏好的投资选择。所以要分拆业务,变成两个公司,倾向低风险、稳定性高的投资者就可以投资电站。

    记者:电站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很大,目前晶科的现金流是什么情况?

    陈康平:我们现在的负债率不高,经过去年两次增发,现在负债率在70%以内。现在市场上对电站的持有和运营也有偏好,美国的SolarCity市值猛涨,包括中国做EPC的阿特斯,还有我们晶科,股价上都处于优势地位。我们分拆一来是为了成为更好的投资选择,二来也是为了更好地募集资金,做大这一块业务。就像一个家庭,兄弟分家,各人另立门户就不会受原来的业务制约,而是自己更努力地做强做大,这样更专业,成长速度也会更快。电站的核心市场还是中国,国外市场也在考虑,但必须是成熟的市场,不能选新兴市场,因为相对来说,并网、稳定性、可预见性都弱一点。

    记者:您提到的SolarCity最近确实非常火热,晶科也曾宣称要做中国的SolarCity,但中国缺乏如同美国那样灵活成熟的融资环境。

    陈康平:我们在中国建了243MW电站,国开行对我们非常支持,给了我们30个亿的授信,我们现在用信将近8亿,相信随着我们业务的开展,国开行还会进一步增加授信额度,同时我们也从美国等其他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一级资本市场和银行融资相结合,所以融资这块我们还是有比较坚实的基础。

   记者:美国光伏,包括SolarCity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受益于金融创新,如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在中国有没有机会?

    陈康平:资产证券化今后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就当前而言,中国光伏发电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需要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资产证券化在其他行业正在开始逐步开展,还没有很好的运作基础和经验,但这个模式很有前瞻性。资产证券化如果能实现,就会给新能源、给太阳能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从一级资本市场融资会更直接,额度也更大,这跟银行贷款是很不一样的。其实,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回报要求并不是非常高,但要求风险低,在这样的要求下,电站如果能实现资产证券化,正适合他们的投资要求,可说一拍即合。这个电站二十年,每一年有稳定的电费收益,养老保险基金投放到这里比买股票安全。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跟五年前相比,中国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已经大大提高了,我相信在未来的三年里,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会逐步开展起来。现在办企业主要靠银行贷款这样的二级资本市场来支撑,但未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他们都倾向于向一级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这就是一个明显变化的方向,新能源和光伏也一样。

    记者:如何看待2014年的分布式热潮?

    陈康平:我们已经为此做好准备。我作为人大代表也提交了一个议案,建议建设分布式微网。根据国家政策,一般是我在屋顶建(光伏发电设施),给下面的工厂和住宅发电,这叫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上网电价是四毛钱。这里面有很多局限性,尤其是产权方面的纠纷会很多。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A、B、C、D几个发电点向甲公司供电,假设甲公司用电量一年20万度,四个发电点如果理论上发电量是10万度,在甲公司要求范围内,就可以签约,通过电网输送给甲,电网收适当的过路流量费,这样能确保更高比例的电卖给用户,而不是卖给电网。乘着新能源的东风,相信电网也是会同意,而且国家发改委做了一件很好的事,就是大用户直购电,晶科也进入了江西省的名单,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

    对国家来说,分布式比西部电站更有效益,你看补助,分布式只补四毛二,西部电站还是一块、九毛。如果东部的分布式能都能按我上面的设想发展起来,银行的融资顾虑就会小很多,银行融资这条路能打通,业主就可以投资了。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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