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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呼唤细化可落地的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0/11/19


       如果要说有,跟综合能源服务相关的也就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这55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在物理结构上与当前所说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本质类同,但这些示范项目事实上大多数也没有拿到任何的支持政策,个别项目拿到一些实打实的补贴、税费支持的也仅仅限于地方政府层面给出的。


       在上述《通知》的最后一段如是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协调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土地、价格、市场、资金、税费、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将示范项目同步纳入电力、油气等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中,优先执行国家有关能源灵活价格政策、激励政策和改革措施。示范项目优先使用国家能源规划所确定的各省(区、市)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额、碳交易配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等指标额度。


       由此可见,彼时政策层面并未想好具体应该如何支持这些示范项目。


       而这55个示范项目到目前为止,仅近半完成验收,有一半的项目至今未能建成。这与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有限不无关系。


       到今天为止,综合能源服务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专项政策,尚且停留在宏观层面的口号宣导上,这对当前的市场实际诉求,显然是不匹配的。


       一方面,综合能源服务的目标用户在没有政策激励的情况下,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采用这种新的能源系统方案,市场就很难打开。另一头,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投资开发商在没有政策的支持下,当前很多项目尚无法实现盈利,项目的盈利性差已被业内广泛诟病。


       简单来说,如果没有细化的可以落地的政策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就无法充分盘活,万亿级市场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国网能源研究院院长张运洲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把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实施途径,着力综合能源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已作出安排。”


       国家能源局此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37号提案的回复中也称,“十三五”以来,综合能源服务取得了初步发展成效,但在发展方向、业务规范、项目管理、市场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规划指导和引导,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推动综合能源服务积极有序发展。


       由此来看,根据“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落地时间推测,针对综合能源服务专门的细化政策将有望在未来两年内出台,如果政策制定合理可落地,这一万亿级市场才真正称得上大幕开启。


       但必须看到的是,综合能源服务这一新业态牵扯面众多,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其关联到的利益群体,要制定一套合适的专项支持政策的难度是不小的,这需要行业与政府方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而这一工作,希望正如张运洲所言,“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已作出安排”。


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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