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上风电规划装机400万千瓦
发布日期:2021/12/2
11月29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意见稿》提出,大力推进“风光倍增工程”。稳步推动海上风电平价上网。2022-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需要扶持的项目,分年度装机总容量分别不超过 50万千瓦、100万千瓦、150万千瓦、1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意见的函
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贯彻“四个革命 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我省电力自给能力,推动以海上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改稿)》,在前期征求有关厅局和地市意见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德军;
电话:0571-87056203;
附件: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改稿)
/20211202191122742274.docx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