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之所向‖解析分散式风电区域发展趋势
发布日期:2018/4/10
(一)分散式风电开发向南部和中东部转移
随着“三北”地区风电资源圈占的推进,风电开发布局向中东部和南部转移,这是目前开发商的主战场和新阵地,积约占全国风能资源区的68%。同期低速风电技术近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可以广泛应用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散式风电开发具备条件。
技术进步是南方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的重要驱动力。经过2014年以及2015年的探索,低风速地区开发经验日益成熟。依托技术进步和运维创新,国内风机厂商针对低风速区域推出的专用机组,同时辅以更大的叶轮直径以及更高风塔,年均风速5-6m/s左右的低风速风电场年利用小时数可以突破2000小时。
目前,低风速风电场开发的核心地区包括江苏、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广西和广东河北等,均处于南方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平均风速5m/s 以上资源区均具有开发价值,后续超低风速机型出现,可以贡献更多风电装机容量。
从近年来新增风机的的分布上,可以明显看到这一变化。根据风能行业协会统计,南方风场开发占比不断提升,呈现出赶超“三北地区”的趋势。
(二)中部崛起:分散式风电率先在河南、河北、山西落地
1、河南、河北、山西捷足先登
目前,国内已经有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湖南、贵州、江苏等地开始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其中,河北计划2018-2020年开发分散式接入风电4.3GW,河南“十三五”拟建2.1GW分散式风电,山西“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模达987.3MW。广西、贵州等省份也早已明确将跟进编制分散式风电建设规划。 河北省对13个市的开发条件和规模布局进行分析,包括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定州。《河北省2018—2020年分散式接入风电发展规划》从河北全省能源发展总体战略出发,以提升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为主线,以风资源、土地、电网三大要素为核心,初步明确了各地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的规模布局。预计到2020年河北全省规划开发分散式接入风电430万千瓦;2025年力争累计达到700万千瓦。
河南省发改委公布“十三五”123个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总规模207.9万千瓦。方案对接入项目提出严格要求:(1)项目就近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如接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2)严禁向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3)严禁以分散式名义建设集中并网风电场;(4)。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县级发改委核准,项目核准的前置支持性文件为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
山西发改委在全省区域内风能资源勘察的成果和各市电网接入条件、负荷水平的基础上,2018年1月9日会同各市发改委、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文物局、省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将明确987.3MW 、105个项目纳入建设方案。
从分散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看,与内蒙古要求项目装机容量不超过10MW的要求不同,河南、山西均有超过10MW的项目在名单之内,项目规模上限为50MW。
(三)弃风限电率持续改善,内蒙古、黑龙江、宁夏解除红色预警
自去年以来,电网企业及各方采取“政府引导+市场选择”诸多非常规手段,重点解决“三北”地区弃风弃光等重点问题。采取系列措施包括:通过采取压减火电负荷、降低系统备用量、加大煤电灵活性改造、跨区现货交易、协调东部省份消纳、调峰辅助服务等方式,重点解决三北地区弃风限电问题,为新能源消纳腾空间。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化手段相结合,协调新能源供给与手段市场,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全面提升电源、电网、用电各环节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技术水平。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步伐,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交易机制、辅助服务机制和价格机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竞争力。
按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弃风严重地区需要加大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力度,新疆、甘肃、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等地区要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尽快扩大风电清洁取暖规模,按照电力改革精神,通过风电企业与电供暖企业及各类电取暖用户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符合清洁低碳发展方向的风电取暖。
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和跨省跨区交易,涉及电网、送受端地区市场空间的协调。各区域电网要加强省间互济和跨省备用共享,统一调用区域内的调峰资源,协同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电网企业要挖掘哈密-郑州、宁夏-浙江、酒泉-湖南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并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关能源监管机构要对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情况按年度进行监测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等会同电力交易机构,扩大跨省跨区电力现货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备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东中部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要把本地区减少燃煤量与消纳区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相结合,主动与跨省跨区电力输送通道的送端地区政府及电网企业对接,将本地区腾出的电力市场空间优先用于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为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国家电网公司提出20项措施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自2017年开始实施全网统一调度,打破过去分省备用模式,西北全网统一安排备用,尽可能压减火电开机,增加新能源消纳空间;通过跨区直流,华中抽蓄电站低谷时购买西北风电抽水运行,增加新能源交易电量;实施新能源在全网范围强制消纳,将新能源外送优先级提到跨区直流配套火电之前, 发生弃风光时强制压减配套火电出力,优先输送新能源。
为保证新能源消纳,2017年甘肃、青海、新疆已取消火电机组计划电量,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省减少年度计划电量950亿千瓦时。2017年完成新能源省间交易电量4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6%。
通过上述一系列手段弃风限电情况明显改善。2017年12月末,国家电网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2.4亿千瓦、同比增长33%;发电量3333亿千瓦时、增长39.8%。风电、太阳能发电弃电量、弃电率实现“双降”。全国弃风率由去年17%下降至12%,红色预警六个省份弃风率同期出现大幅下降。
2018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监测预警结果显示,2018年内蒙古、黑龙江、宁夏解除风电红色预警,其中宁夏评级为绿色,吉林、甘肃、新 疆2017年弃风率在20%以上维持红色预警。
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1)红色预警区域暂停风电开发建设,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量风电消纳问题。电网企业停止受理缓建和暂停核准项目的并网申请。红色预警地区已投入运行或在建输电通道优先消纳存量风电项目。(2)橙色预警地区除符合规划且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风电项目和能源局组织的示范项目及市场化招标项目外,不再新增年度建设规模。(3)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地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风电项目建设,但要把握好风电项目的建设节奏,在落实消纳市场等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避免出现限电状况。
这意味着,内蒙古、黑龙江、宁夏解除风电红色预警后,此前已经核准未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和年度方案中未核准的项目可以从新启动建设和核准工作。
来源: 新能源投融资圈 作者:投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