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发布用户侧储能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7/9/29
第一类: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单个并网点储能功率不超过6兆瓦的用户侧储能。
第二类: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单个并网点储能功率超过6兆瓦,或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用户侧储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营销部(农电工作部、 客户服务中心)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具体负责或参与本地区及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接入现场勘查;负责组织审查 380(22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负责组织审查设计资料,出具审查意见并书面答复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开展 380(220) 伏接入项目的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并出具并网验收意见。参与审查35千伏、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参与35千伏、10 千伏接入项目的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与电费室具体负责或参与本地区及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提供并网业务咨询;负责受理接入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书面答复项目业主并接收业主确认意见;负责受理设计审查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设计审查申请表,接收并检查相关设计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受理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表,接收并检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负责用户侧储能充电量、放电量的核算管理;负责并网用户侧储能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负责380(220)伏接入的用户侧储能并网开关的倒闸操作许可。参与接入现场勘查;参与审查接入系统方案;参与审查设计资料;参与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计量室具体负责或参与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管理范围内用户侧储能接入电能计量装置及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安装、(并网)调试及维护;负责并网后相关用电采集信息的运行监视、充放电量的抄表管理。参与储能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乡镇供电所具体负责或参与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提供并网业务咨询;负责受理接入申请,接收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书面答复项目业主并接收业主确认意见;负责受理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接收并检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参与接入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负责并网用户侧储能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负责380(220)伏接入的用户侧储能电能计量装置及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负责并网开关的倒闸操作许可;负责充、放电量的抄、核管理;
第十七条 发展策划部(以下简称市公司发展部)职责:
负责组织审查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用户侧储能接入系统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参与用户侧储能设计资料审查,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第十八条 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运检部)职责:
参与用户侧储能接入现场勘查;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参与设计资料审查;参与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第十九条 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司调控中心)职责:
负责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用户侧储能电能量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电能量采集主站的配置、联调工作;负责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负责组织开展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并出具并网验收意见;负责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用户侧储能系统的调度运行管理;负责涉网设备的调度管理及并网开关的倒闸许可操作。参与用户侧储能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资料审查、380(220)伏用户侧储能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第二十条 经济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公司经研所)职责:
负责编制用户侧储能接入系统方案。参与用户侧储能接入现场勘查;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资料的审查。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职责:
负责所属市县范围用户侧储能并网调度协议的法律审核,并对用户侧储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或参与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提供用户侧储能并网业务咨询、受理接入申请,接受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负责组织接入现场勘查,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书面答复项目业主并接收业主确认意见;负责受理设计审查,接收并检查相关设计资料;负责组织审查设计资料并出具审查意见,将设计审查意见书书面答复项目业主;负责受理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接收并检查相关资料;负责所辖范围内储能系统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及维护;负责380(220)伏用户侧储能的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及维护;参与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资料的审查,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负责协调解决并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用户侧储能充、放电量的抄核管理,日常巡视检查;负责开展用户侧储能并网服务工作的统计分析;负责根据市公司营销部的委托开展用户侧储能有关的工作;负责组织业务管辖范围内380(220)伏用户侧储能的全过程服务。
乡镇供电所具体负责或参与其业务管辖范围内用户侧储能并网的以下工作:
负责提供并网业务咨询;负责受理接入申请,接收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书面答复项目业主并接收业主确认意见;负责受理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接收并检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参与接入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负责并网用户侧储能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负责380(220)伏接入的用户侧储能电能计量装置及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负责并网开关的倒闸操作许可;负责充、放电量的抄、核管理;负责并网开关的倒闸操作许可。
一、自然人
1.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项目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2.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和电能使用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二、法人及其他组织
1.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和电能使用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3.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或说明(仅适用需核准或备案项目);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撑文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暂不考虑补贴和并网购售电合同签订等问题。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5:
附件6:
来源: 光伏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