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预计年底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
发布日期:2017/9/12
9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职工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民主程序,审议国家电网公司改制方案,听取职工意见,确保公司年底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产权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有利于明确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完成公司制改制,是公司践行“四个意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舒印彪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公司制改制的内涵和要求。
1、要严格依法合规操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要落实改制支持政策,把握好政策窗口期,加强沟通汇报,积极推动政策落实。
3、要维护安全稳定局面,合理安排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企业改制前后各项业务无缝衔接。公司制改制是对公司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的重大调整,必须抓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好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坚持“四同步、四对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4、要切实提高总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总部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贯彻公司党组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协同意识、服务意识。公司上下要攻坚克难,实干苦干,务期必成,以公司制改制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寇伟强调,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舒印彪董事长重要讲话精神,以公司制改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努力提升总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为全面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创建“两个一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到了年底,中央企业将全面进入公司制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国企改制画上句号。改革并非企业组织形式的简单变更,而是要切实转换经营体制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而从当下形势判断,对于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央企其实才刚刚站到起跑线上,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 EPTC协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