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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十三五”期间 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大型公建屋顶发展太阳能

发布日期:2017/6/5

 

省发改委日前公布《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新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围绕风、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煤层气、地热能等重点新能源,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开拓产业发展新路径,打造高比例新能源的综合能源基地。

 

 

新能源产业

 

一个引领,两个突破,三大基地

 

不断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新能源产业技术水平,坚持新能源(低碳)示范城市(园区)引领,聚焦城市能源变革和城市转型;坚持光伏扶贫和风电供暖两大突破,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坚持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等三大基地建设,发挥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总体构建“一个引领,两个突破,三大基地”产业布局。

 

试点风电供暖缓解供暖期用电负荷

 

稳步推进晋北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兼顾其他地区低风速区域点状开发,不断提高风电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积极尝试风电供暖试点。重点支持北部三市风电供暖工程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灵丘县40万千瓦和繁峙县20万千瓦风电供暖试点工程。

 

结合工业园区应用、城镇建设和新城区开发,探索清洁能源供热工程与大型风电基地协同建设运行机制,提高北三市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的能力,缓解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的困难,促进城镇能源利用清洁化,缓解大气环境污染。

 

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大型公建屋顶发展太阳能

 

坚持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协同发展,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利用闲置的荒山荒坡和综合开发的土地资源发展太阳能发电项目,各市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优选高质量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目标,按每年60万千瓦目标推进,“十三五”期间新增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规模为300万千瓦。

 

加快推进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太原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

 

加大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临汾、大同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为主的贫困地区,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系统调研工业企业和大型公建屋顶资源,鼓励工业企业结合负荷需求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并探索和工业节能联动推广。鼓励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大型公建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新建大型公建同步设计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

 

全方位推广太阳能热水工程

 

积极扩大太阳能热利用的规模。继续推进成熟的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中低温领域发展。加大对城镇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力度,按照“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推广城镇居民建筑应用户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继续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等设施。逐步在工农业领域示范推广太阳能热水工程,在物料干燥、温室大棚、育苗及牛奶消毒等领域扩大应用规模。

 

来源: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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