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局: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
发布日期:2020/3/19
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能源局进一步收权,主要要点有:
1、原则上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布局风电、光伏电站,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从2020年起,对于超国家建设规模核准、备案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盟市,将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取消所在盟市下一年度的项目竞争性配置或安排国家建设规模的资格,给企业造成的投资损失由各盟市自行承担。具体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内能新能字〔2020〕140号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