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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发布日期:2017/5/18

近日,海南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详情见下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发改交能〔2017〕977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三沙市经济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电力市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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