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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分布式、扶贫、补贴、电站政策全在这里了!

发布日期:2017/5/2

国家政策

国家能源局: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1、确定能源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在增量配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先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2、实行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目录范围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3、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坚持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匹配,对涉及本地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能源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原则上不下放到地市级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政府核准。

4、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责任清单制度。

5、规范能源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备案机关要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6、优化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流程。

7、精简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前置许可。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和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

8、创新能源投资项目业主确定方式。在光伏、生物质能、火电站、水电站、风电等项目开展以竞争性方式确定能源投资项目业主试点。

9、加强能源企业投资行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的函


●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3号 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反补贴措施

依据《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考虑到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的现状及发展,调查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做出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补贴税税率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18个月。

●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公布 2030年我国新能源比重达50%以上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有利于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积极主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推进能源革命作为能源发展的国策,筑牢能源安全基石,推动能源文明消费、多元供给、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加强合作,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根本性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方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分析,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 国家发改委: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优先保障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


● 新疆甘肃偏差超500小时 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正式发布

2016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2016年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 国家能源局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

国家能源局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和能源消费水平,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制定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并予公布。鼓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更高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

● 15家电力设施企业进入2017年承装(修、试)黑名单

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







地方政策


● 海南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0万千瓦

“十三五”时间,海南省将扩大利用太阳能。坚持集中与分布式并重,综合利用未利用地、水面、废弃矿区、厂房等资源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以及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推进城市景观大道、旅游景点的太阳能光伏照明改造工程。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城市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重点领域。

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谨慎开发,优先推动渔光互补示范试点,完善“一地两用”的模式,实现土地和光伏发电的综合高效利用。“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积极推进太阳能热利用,最大限度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太阳能空调示范和推广领域寻求突破,在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商场、厂房等城市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空调系统。开展三沙及其他重要海岛太阳能利用模式研究。

与此同时,探索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结合试点新路,注重全民共享。把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以精准扶贫为原则,以使每户贫困户切实获得逐年稳定收益为目的,建立精确到户的光伏实施方式,明确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

● 630前每千瓦0.88元 天津核定天津鸿图武清8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就天津鸿图武清8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天津鸿图武清8MWp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88元执行。如该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其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75元执行。

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天津阳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市电力公司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 福建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20个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37亿元

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结构。继续推进核电、抽水蓄能、热电联产项目进展,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我市新增装机超过6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比重达55%。



● 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350万千瓦

湖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7〕194号)。规划“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872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07万千瓦,风电3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7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5万千瓦。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481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5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950万千瓦,其中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11.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37.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7%。

●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多元化、创新化发展。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阳光校园”等专项工程。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5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80万千瓦。推进太阳能热利用,鼓励通过多能互补等形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 新增光伏装机10万千瓦 分布式供能5万千瓦 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基本建成五号沟液化天然气(LNG)事故备用站扩建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上海LNG储罐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崇明至五号沟、五号沟至临港等上海天然气主干管网工程。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新增风电装机10万千瓦、光伏装机10万千瓦、分布式供能5万千瓦。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郊区规模化应用。

● 安徽合肥市“仓顶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十三五”力争完成50兆瓦光伏项目


● 单多晶光电转换率分别不低于16%和15.5% 安徽合肥市光伏产品推广发布暂行办法


● 陕西渭南:保障光伏领跑者基地用地和电力接入 纳入年度规模的项目1年内不具备并网条件则取消补贴资格


● 安徽合肥2017年光伏产品推广发布(第一批)开始申报


● 三部门联合督办河南汝州光伏发电非法占用林地项目

2017年3月29日、30日,国家林业局武汉专员办二处、省林业厅资源管理处、省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汝州市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平煤神马集团、鑫泰光伏电力科技开发公司非法侵占林地建设光伏项目进行督办。

● 38个项目106万千瓦 云南省能源局印发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清单



● 湖南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扶贫政策



● 山东推动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抢630电价

有关市、县及光伏扶贫项目单位要把建设好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作为首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倒逼措施,以任务倒逼落实,以时间倒逼进度,破解光伏扶贫工作推进中的难题。

一要牢牢抓住“项目落地”这个基础。针对部分村级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用地条件尚未完全落实的问题,有关市、县(市、区)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依托各级扶贫开发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抓紧协调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项目用地指标调整、土地流转等工作。

二要紧紧扭住“资金保障”这个杠杆。有关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中向国家作出的政府出资承诺,确保财政专项光伏扶贫资金及时到位。要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光伏贷等特色贷款,满足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资金需求。

三要时时盯住“电网接入”这个节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有关市、县(市、区)电网公司要尽快落实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接网方案,优先将相关电网建设和改造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对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要按照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入运行。有关市、县(市、区)及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务必按照上述要求,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加大投资力度,倒排建设工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四要紧紧抓住“贫困群众受益”这个关键。光伏扶贫项目建成以后,电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上网电费,发电收益要优先用于扶贫工作。在国家补贴资金不能立即到位的情况下,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提前谋划,积极筹备资金,及时保障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收益。

● 天合、阳光电源、国电投等20家入榜四川省光伏扶贫开发合作企业名单


● 2016批复村级光伏扶贫项目630前并网 河北发改委扶贫办开展村级扶贫电站“百日会战”


● 陕西延安督促加快光伏扶贫项目进展

明确时间节点

(一)项目建成时间节点。2016年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的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全部给予了延安市,这是对革命老区的特殊照顾。延安的光伏扶贫任务能否高标准的完成,是决定是否给延安下达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的关键,更是决定是否给陕西省下达第二批的关键。所以各县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力保障我市266.291兆瓦光伏扶贫任务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实施完成。

(二)执行相关电价的时间节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文件精神,经与国家能源局对接,光伏扶贫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的执行0.88元/千瓦时电价,在6月30日以后投运的项目将执行0.75元/千瓦时电价,为保证电站效益最大化,各项目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

● 湖北襄阳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2017-2020年,我市以光照条件好的346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12.3万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贫困村未利用地建设村级电站、农户住宅屋顶建设户用电站、荒山荒坡建设企业地面集中电站、养殖园区和设施蔬菜大棚等建设农光互补电站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年度稳步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做到光伏扶贫惠及的贫困村,在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的同时,适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意见》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扶贫部门确定的扶贫对象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保障扶贫资金及时、精准到位。村级集中式和贫困户屋顶光伏项目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

● 陕西吴起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展缓慢 第一批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完工

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必须在2017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项目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明确建设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并于3 月20日前将项目工期节点计划报送县经发局,由县经发局监督完成,对于逾期未建成的项目,将项目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我县从事新能源项目建设。

● 河南虞城县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第二条 光伏扶贫项目分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三种模式,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和落实,根据我县土地利用现状、贫困户建设条件、村级公共资源情况,优先选择在公共设施屋顶、贫困户屋顶(院落)、县域内未利用地和光伏农业、牧业、渔业等区域内进行建设。

第三条 光伏扶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期问,由县发改委派人全程跟踪服务,各职能部门(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 先选择有实力、技术先进、履行社会义务的光伏企业参与我县光伏扶贫项目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用地条件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具备、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的项目优先申报光伏建设指标。

第五条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最新政策执行。

第六条 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企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收费予以优惠,优惠方式和额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禁止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超前预收或超额收取有关税费、向企业摊派和拉赞助费。

● 安徽怀远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和收益管理办法 (试行)

建设模式。建站场地选址要有效利用荒山、荒坡、滩地、闲置土地等,户用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采取村级集中模式建设;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条件的贫困户可以采取单户建设模式。

产权归属。村级光伏电站和户用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政府全资建设,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各行政村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单户建设的户用光伏电站按照省级补助三分之一、市县补助三分之一、贫困户自筹三分之一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产权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户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 三年装机规模90万千瓦 湖南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指导意见





补贴政策


● 6月16日截止 广西关于做好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工作的通知

● 湖南分布式光伏省补0.2元/度,利好中车、茂硕、兴业、红太阳等企业(附湖南光伏企业名单)


● 广东东莞清溪镇居民家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奖励办法
● 安徽金寨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全县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营和管理。县汇金公司负责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二条: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通过政府投入、企业扶贫捐助、贫困户入股等渠道筹集。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融资、企业扶贫捐助、扶贫资金投入等渠道筹集。

第三条:参与扶贫电站收益的贫困户条件为:

1、属2016年及以后年度未参与过光伏扶贫电站入股分红的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
2、非政府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3、在2014年、2015年未建设户用光伏扶贫电站。
4、自愿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入股资金5000元,并经村、乡镇(产业园区)内公示无异议。

● 浙江义乌市开展首批居民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3月1日之前完成并网的居民光伏项目建设业主

二、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

项目建设业主填报项目补助申请表,光伏安装企业负责资料整理和汇总。

2、汇总申报

光伏安装企业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后报送项目所在地供电所营业厅。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

3、部门联审

供电公司完成资料初审后,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部门联审。

4、社会公示

部门联审结果将在市经信委网站上对进行社会公示。

5、补助发放

完成社会公示后,由市经信委报送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兑现。各居民补助资金由光伏公司先行垫付。完成兑现后,经信委按照光伏公司提供的付款依据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各光伏公司。特殊情况下,由市经信委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至各居民账户。

● 安徽合肥市印发2016年光伏补贴兑现通知 4月21日前申报



● 单个补贴最多500万 浙江海盐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扶持资金(2017年第一季度)


电站政策


● 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680MW 辽宁省普通光伏电站纳入年度规模指标公示项目(附表)





● 江西省能源局开展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评估工作


● 辽宁省发改委公开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展信息

为持续优化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投资环境,认真落实“先建先得”政策,按照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省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请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业主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在网上公开供社会查阅参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信息内容
1.公开范围:2015年和2016年经全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所有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2.公开方式:通过我委官网(www.lndp.gov.cn)相关专栏向全社会公开。

3.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地点(市别和县别)、备案文号和备案规模。

4.建设进展信息:进展分五个建设节点,即开工准备、开工建设、工程过半、主体竣工和并网发电(附件1)。

5.纳入规模信息:所有依法合规并网发电项目即可纳入年度规模指标,并公开具体年度。

6.更新频率:根据信息报送情况,采用即时更新形式;月度进行简要总结。

分布式政策


● 浙江湖州发布首个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


● 新增3万户 2017年浙江嘉兴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年度指导计划(附表)

一、2017年计划全市发展家庭屋顶光伏3万户,力争4万户,其中各县(市、区)需高品质建设50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家庭屋顶光伏样板工程,并按照年度指导计划加快推动家庭屋顶光伏全面发展。

二、各县(市、区)根据市下达计划制定推进方案,节点管理、定期通报,力争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要建立家庭屋顶光伏发展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确认联系人,每月8日前将辖区内家庭屋顶光伏并网、在建、备案户数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 2017年浙江省计划新增家庭屋顶光伏20.1万户(附表)


● 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要点(试行)

屋面承重安全性评估

1.混凝土屋面为可上人屋面,或建筑已使用年限在25年以内的,基本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系统的承重要求,但应经有资质的设计院结构复核并确认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方可使用。

2.金属屋面(通常采用彩钢瓦,下同)建筑须经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结构复核计算,确认结构安全后方可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利用,在设计时已考虑光伏发电系统荷载的情况除外。

3.金属屋面安装进行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前,应检查是否存在漏水、损坏、大面积分布的锈蚀等现象。屋面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应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顶补漏、房梁与檩条加固等;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应根据屋面锈蚀情况,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面修复或更换。

4.金属屋面使用年限较长需要更换的,宜采用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由光伏组件作为屋顶构件直接替换彩钢瓦。








来源:索比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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