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甘肃新能源汽车补贴出台 广西电网加快充电桩建设
发布日期:2017/4/14
1、广西电网将建设6500个充电桩
据报道,今年广西电网公司将在完成2016年延续2000万元充电桩建设任务基础上,再投2000万元在南宁、柳州、桂林等重点城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继续加大城市公共服务、居民区和停车场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建设力度。
截至目前,已在柳州市公共场所建成38个充电站、300余个充电桩,累计为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6800余架次,充电电量约4.1万千瓦时。
“十三五”期间,广西电网公司还将投资3亿元建设82座集中式充电站,6500个分散式充电桩。
2、上海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或将按国家与地方1:0.5执行
据了解,上海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已制定完毕,目前正在过审,不日将发布。知情人士称,上海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将顶格配置,即按照国家与地方1:0.5的标准推行。即按照国家补贴的50%执行。
上海此前给出的补贴标准并不畸高,加上市场热销,有些车型已经单独降低了补贴标准,加上与厂商沟通融洽,具体政策将平稳落地。这与北京今年2月出台的标准颇为一致。
3、北京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是国家与地方1:0.5
据了解,今年2月,北京市下发的《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补贴,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按照2017年的补贴标准,购买纯电动续航里程为100公里及以上、小于150公里纯电动车型,国家补贴2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1万元;购买纯电动续航里程为150公里及以上、小于250公里车型,国家补贴3.6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1.8万元;购买续航里程为250公里及以上车型,国家补贴4.4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2.2万元。
4、江苏2017年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0.9万元
4月11日,江苏省经信委发布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具体来看,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0.9万元,混合动力0.5万元,燃料电池5万元;客车根据车长提供补贴,最高每辆补助10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燃料电池专用车补助7万元。
江苏省经信委指出,补助政策要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导向,对闲置的车辆和充电设施不予补助。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5、杭州出台新能源公用充电桩运营管理新规
据报道,《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从本月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后,规范和优化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运营管理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杭州市有10个高速公路集中式充电站、18个非高速公路集中式充电站、2778个分散充电桩(枪)、4个集中式换电站(298个换电通道),其中,主城区公用充电桩在1000个左右,布点在钱江新城、人民大会堂、黄龙洞以及湖滨、城西等商圈周边,在交通高峰限行区域内做到3公里的充电服务半径,主城区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基本实现。
另外,《办法》还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充电费用将包含电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标准电价加服务费来算。目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建设的公用充电桩收取每度电1.6元。充满一辆车的花费在30至80元不等。
6、中机再提新要求,不达标不能拿补贴
据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机中心发布通知表示,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5批《公告》中取消推荐车型目录。而未能通过新要求,即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同样无法入列推荐目录,不能拿到补贴。
7、甘肃省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发布
日前,甘肃省财政厅、经信委与科技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在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调整为: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通知还表示,2017年1月1日之前在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扔按《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经一[2016]61号)执行,即省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补贴标准的35%补贴,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补贴。
另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50%。
8、四川到2020年将建成充电桩27万个
近日,四川省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四川省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7万个以上,满足23.8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优先推进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自(专)用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