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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碳排放交易所成立 我国碳排放交易所增加至30家(附最新名单)

发布日期:2017/4/12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吐鲁番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吐政发〔2017〕14号)(查阅批复原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同意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立吐鲁番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吐地国投〔2017〕22号),设立吐鲁番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配额交易、CCER交易、CCER项目服务、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低碳技术转型服务、VER交易、培训与服务。

 

此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9号),明确新疆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审批工作程序,对申请设立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了详细规定。

 

至此,我国碳排放交易所增加至30家(名单附后)。

 

试点交易所不能言说之痛


2011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各地方发改委也相继组建各地方碳排放交易所,组织各地区开展地方配额交易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截止2017年3月31日,各地方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1.5亿吨,成交额约35亿元。

 

然而,运营三年多以来,作为交易所主营收入的碳交易手续费,一直成为各碳交易所“不能言说之痛”,目前各交易所手续费比例各不相同,大致在0.08%至0.7%范围内,然而,据相关交易所人士透露,仅仅依靠交易手续费基本只能覆盖基本的水电成本,大多交易所主要依靠申报碳市场相关课题费、低碳项目咨询费、资本金理财等创收。

 

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风口


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的加快,提前布局当地碳市场及促进地方低碳发展可能是地方主管部门的主要考虑之一,也或许有社会资本的考量,但是,在当前诸多不确定性的条件下,成立碳排放交易所,引入国企资本和社会资本,构建地方交易系统与交易平台,真的是全国统一碳市场新一轮的风口?

 

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的开局之年,上月,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碳排放交易试点上报全国碳交易系统方案,以构建统一的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确保国家碳排放配额形成统一的价格。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相关领导公开讲话的内容,全国碳市场按照“7月底启动全国交易系统”进行建设。按照目前的情况,全国碳交易系统从项目立项到系统研发仅剩三个月不到的时间,然而目前最终全国碳交易所花落谁家仍尚未有定论。全国碳交易所是1+N,还是各自平行开展,交易系统如何构建,与各地方交易所现有平台如何及注册登记系统如何衔接,仍迷雾重重。

 

附:全国碳排放交易所最新名单汇总

 

 

来源: idea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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