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分布式光伏也来凑热闹咯
发布日期:2017/4/3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试点的通知》意见的函,给光伏市场带来一大利好消息:分布式光伏可以市场化交易了!
1.直接售卖(交易范围不超过110Kv变电台区),电网企业收过网费;
2.电网企业代卖;
3.电网企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收购价为本地煤电标杆电价+110千伏输配电价(还未计入补贴电价哟)
谁可以卖,谁可买嘞?
1.接入配电网且具备就近消纳条件的光伏发电;
2.单体容量不超过20MW,变电台区最高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总装机容量占变电站台区年平均负荷不超过80%;
3.购电方需负荷国家产业政策,达到国家环保和节能标准,未有不良结算记录。
如何结算?
1.分布式售电方上网电量、购电方自发自用以外的购电量由当地电网公司负责计量,购电方通过电网所购买全部电量(含分布式发电交易电量),由当地电网公司负责收缴;
2.电网公司收缴的电费。扣除“过网费”(含网损电量)后,支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以月为周期结算。
试点工作的规划时间点如何?
2017年4月30日前,各地完成试点方案编制,进行交易平台的建设准备;
2017年5月31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第一批试点方案,提前完成试点方案,也可提前单独批复。
2017年6月30日前,第一批试点地区完成交易平台建设、制订交易规则等相关工作,自7月1日起启动交易。
2017年12月31日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体制体系,视情况确定推广范围及时间。试点顺利的地区可扩大试点或提前扩大到省级区域全面实施。
可以看出,国家对分布式的试点工作目标很明确,干劲很充足,计划很周全,体现了其借助市场化交易手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决心。
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对整个光伏市场是利好的:
1.目前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是逐年下调的政策,而光伏参与售电,能使价格回归市场化,加快电力市场化;
2.政策的补贴支持,市场化改革的推动,光伏市场必定愈发激烈,也将出现优胜劣汰;为抢占市场,光伏的技术革命也会应运而生,而技术口的突破,有利于解决光伏组件成本高、初始投入大的现状。
3.给售电+光伏加了一个加速氮。随着电改的推进,售电公司业务多元化已成必然趋势。而售电如何与光伏市场化做有机结合,能否在偏差考核上做互补互助?这将是一个有意义的新课题。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