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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新政:竞价规则持不变,光伏平价稳过渡

发布日期:2020/3/11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对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行了规划和指导。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


     竞价规则持不变,光伏平价稳过渡


     光伏项目跟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规则不变。此次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其中5 亿用于户用项目,10 亿补贴竞价项目(集中电站+工商业分布式)。


    此次的竞价规则与2019 年的规则和修正方法完全相同,采用按修正电价全国排名。户用纳入补贴范围的规模按1000 年利用小时数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


     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由于疫情,相应的截止时间进行了顺延。将各省3 月中旬上报平价项目调整为4 月底。并将“项目必须在2020 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工建设”一句中的“必须”改为“应”,要求有所放宽。同时将征求意见稿中要求4 月底上报竞价项目调整为6 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对辖区进行监管方面,通知新增要求“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


     此次通知维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保持竞价规则不变,充分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对相应时间进行了顺延,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光伏行业将持续稳定发展,向平价进行平稳过渡。


     政策落地临“抢装”,开足马力待风来


     风电项目同此前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必须在年底前能够核准且开工建设。通知中明确了需国家财政补贴风电项目的规模计算方法。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按《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2019 年版)》组织竞争性配置,分布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


     已超《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的省份,要暂停核准海上风电项目。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受疫情影响,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 月底。


     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部分,新增要求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信息平台共享机制。放管服改革部分,通知中各派出机构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中减少了“项目核准”一项。


     2020 年是给予陆上风电补贴的最后一年,是由有补贴转为全面平价的关键过渡时期,今年将迎来“抢装”年。此次政策的落地,对2020 年风电发展进行了具体的规划,产业链各大厂商将会开足马力,加满产能,旨在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完美收官。



来源: 天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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