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020年电网企业持股比例不超50%
发布日期:2020/2/25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电网体制改革将迎来巨大变化!意见指出: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 2 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 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 50%以下。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
《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传批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2020022508540341341.pdf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