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
发布日期:2020/7/10
为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
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全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我委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0年7月14日前正式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泽英
联系电话:0951-6038090
邮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1.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00710180778307830.docx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