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化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需配套新增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能力
发布日期:2021/6/28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明确保障性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并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风电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对进度迟缓项目,各市应适时提请省发改委予以清理,及时释放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和消纳空间。增量项目由各市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方式纳入。
《通知》还明确积极推进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市场化并网项目的并网时间参照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执行。
文件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