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先支持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发布日期:2019/12/9
2019年11月18日,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并对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原则,实现建筑综合节能率 75%。优先支持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原文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
苏建科〔2019〕400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绿色建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已享受国家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国家或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但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三)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1、绿色城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设区市或县(市、区)建设局(委),并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实施项目与进度、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与运行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正高级职称,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四)地方申报项目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汇总后(附件2),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网站(http://jscin.jiangsu.gov.cn信息系统—专题管理类—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填报,经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统一邮寄。
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省级公共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盖章。
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871、5186872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25-51868263。
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受理,直接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04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146。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1 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1: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绿色城区项目).doc
20191209143263376337.doc
附件3-2.1: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项目).doc
附件3-2.2: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建筑能效提升项目).doc
附件3-3: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科技支撑项目).doc
/20191209143191629162.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8日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