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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国家统计局首次将氢气纳入能源统计

发布日期:2019/12/2



       从202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首次将氢气纳入能源统计。氢燃料电池行业一直呼吁的将氢气纳入能源管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这份2019年11月份印制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里,国家统计局要求,氢气和煤炭、天然气、原油、电力、生物燃料等一起,纳入2020年能源统计。


      根据填报要求,能源统计最核心的报表包括“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通过这两张表就可以计算出一个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这是能源考核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制度标准,氢气参考的折标系数为4.361吨标准煤/万立方米,也就是1万立方米氢气折合成4.361吨标准煤,并且氢气生产企业按照能源统计“谁使用,谁统计”的原则,还可以进行相应的能源抵扣,比如一家氢气生产企业全年共消耗4万吨标准煤,生产1万立方米氢气,其中自用1千立方米,销售9千立方米,那么实际该企业的综合能耗就仅为0.4万吨标准煤。这样的核算方式已完全无异于一家电厂或炼油厂。 


     “2020年,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行‘指标减负’,各司分管的各类企业上报报表平均指标删减幅度近17%,工业司甚至仅在企业成本费用这一张调查表中删减了100多个指标,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能源司也毅然决然舍弃了部分指标,但还是悄悄增加了一个能源统计品种——氢气。”此间统计界人士说。  


       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储存、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一门专门统计。


      这个专业统计在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方针、政策,编制能源计划,对能源经济活动和能源方针、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上一直扮演着绝对的数据支撑角色。


       1987年,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物资统计司组织辽宁、湖北、北京、上海等省市统计局,并特邀国家计委、经委和有关部委编写了《能源统计工作手册》。该手册中首次较为系统地提出了我国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并对每个指标作了较为详细的指标解释。


       1995年,国家统计局再次组织力量,编写了《能源经济统计指南》一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加了部分新的指标,进一步完善了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成为我国最具权威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
此次国家统计局将氢气作为能源一种,跟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并列,一起纳入能源统计,信号意义明显。


       在氢燃料电池行业,一直就呼吁将氢能纳入能源管理。在2018年11月9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十四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就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并借鉴欧美等国经验,将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处理。见香橙会研究院此前文章重要|万钢向中央建议:将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处理 。


       当然业内人士指出,氢气即使纳入能源管理,也仍然改变不了它的危化品属性。




来源:香橙会研究院   作者: 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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