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江苏、安徽、四川四省电力交易新看点
发布日期:2019/11/29
11月,广东、江苏、安徽、四川等省陆续公布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或就方案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2019年年中,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明确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与去年相比,各省均扩大了电力市场交易规模。
安徽不再设置市场规模上限,而江苏因为市场规模扩大不及预期招致了市场主体的不满。广东已经在今年的带结算试运行中测试了现货环境下的中长期交易,明年长协将按照“价差合同+曲线”的模式组织。四川省为消纳水电增设了水电消纳示范交易试点,同时在交易方式上尝试扩大月内连续竞价的适用范围。
江苏:无新增用户引发争议
交易规模低于市场预期。2020年江苏省电力直接交易从去年的3000亿千瓦时扩大为3150亿千瓦时。2017年印发的《江苏省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实施方案》(苏经信电力【2017】915号)原本计划2017到2020年江苏全省放开发电量计划分别为1300亿,2000亿,3000亿和4100亿千瓦时左右,此前江苏省均是按此放开每年的发电计划,但今年并没有按原计划扩大到4100亿千瓦时。
市场准入相应放缓。根据江苏省的安排,只有参加过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户可以进入市场。也就是说除了5G基站,江苏明年没有新增用户。
这一做法令一些售电公司和希望加入市场的用户不满,反对者认为,这与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比例的精神不符。同时,已有售电公司在今年发展增量用户并与之签订合同,禁止增量用户入市将使这些合同无法履行,售电公司担忧潜在法律纠纷。但目前尚未有官方层面的回应。
“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交易价格上,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2020年暂不上浮。
偏差考核月结月清。此外,江苏的偏差考核对售电公司和用户的要求逐步提高,从2018年的月结年清,到2019年的月结季清,2020年进阶为月结月清。
核电交易电量下限提高。交易电量上,江苏延续了对发电企业交易电量的限制,规定了燃煤电厂市场化电量在不同交易品种之间的分配。但核电机组,山西阳城电厂(专供江苏)市场化交易电量增多,核电机组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从去年的不低于80亿千瓦时增加到不低于120亿千瓦时,阳城电厂从不低于100亿千瓦时增加到不低于120亿千瓦时。
广东:价差合同与带曲线合同并行
市场规模扩大。广东在11月陆续发布通知安排2020年电力市场相关事宜,目前初步确定,2020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从去年的2000亿千瓦时扩大到约2600亿千瓦时,其中年度市场交易规模约2200亿千瓦。
“价差合同+曲线”价格模式。广东2020年中长期电力交易将按照“价差合同+曲线”的模式组织,也就是合同需要和往年一样包含电量,价差价格,同时还要包含分解曲线和结算参考点(即用户侧统一结算点)。其中,分解曲线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可选择自定义曲线或参考曲线。
为尽可能规避现货市场风险,广东要求市场主体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原则应占全部市场化电量的90%以上。
集中竞争不提前确定规模。2020年的年度集中竞争交易与2019年有所不同。2020年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后,未达到年度交易电量上限的剩余部分组织开展年度集中交易。2019年则是提前确定了集中交易规模为 200 亿千瓦时。
准入门槛降低:更多中小用户将进入2020年的市场,除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和条件不变,各类用户用电量门槛均有大幅下调,具体为:2020年,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须满足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珠三角9市年用电量400万度及以上的工商业企业,粤东西北12市年用电量200万度及以上的工商业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年用电量100万度及以上,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品、建筑陶瓷制造)行业年用电量200万度及以上的企业均可进入市场。
四川:扩大月内连续竞价
降低准入门槛。四川降低了一般工业用户参与市场的门槛。根据四川省《2020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年购网电量在200 万千瓦时(2019年为500万千瓦时)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专变用户(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可以申请进入市场。
扩大战略长协范围。战略长协是四川省为省内重点扶持企业开设的专场交易,2020年扶持企业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高炉渣提钛项目、使用特定技术的氯碱企业等。战略长协分为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与2019年比,2020年战略长协年度交易增设了最低限价为75元/兆瓦时,并规定了月度交易价格的上下限。2019年时水电不限价。
增加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四川将在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凉山州、阿坝州共6 个水电消纳示范区开展水电消纳示范交易试点。发电企业试点范围为示范区内统调统分水电企业,发电企业参与水电消纳的电量在计划外安排。水电消纳示范区交易仅在本市(州)示范区内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交易。
交易中心将增设示范区年度专场交易和月度专场交易。
扩大月内连续竞价范围。“月内连续竞价”是指通过复式竞价撮合方式在工作日连续开市。每日交易过程分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个阶段。在每日集合竞价阶段,发用双方均按多段申报需求,在每日连续竞价阶段,发用双方可以合并分段电量,并相应调整价格。
2020年,常规直购、战略长协、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富余电量交易、低谷弃水交易、清洁替代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中的月度交易均以月内连续竞价的方式组织。2019年月度连续竞价范围只限于常规直购、富余电量交易和低谷弃水电量交易。
安徽:交易规模不设上限
交易规模不设上限。2019年安徽省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750亿千瓦。2020年方案则表示,根据进一步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精神,2020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设上限。
扩大市场准入。可以注册成为市场用户的包括: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和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且单一户号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的优先购电权用户(居民、农业电力用户除外)。
限制售电公司电量规模。同一投资主体(含控股关联企业)控股(含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售电公司,全年合计成交电量控制在75亿千瓦时以内。
设置价格上下限。电力直接交易价格不高于燃煤机组基准电价,下浮原则上不超过基准电价的15%。
偏差考核趋严。一级用户、售电公司成交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为-2%—+3%,之外偏差电量按燃煤机组基准电价10%缴纳合同偏差电费。偏差考核允许范围较去年缩小。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eo 作者:陈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