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同程!内蒙古: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
发布日期:2022/2/17
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
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加快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地区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在乌兰察布市试点开展绿色建材基地创建,支持锡林郭勒盟依托当地丰富的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资源打造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全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通知原文链接: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
202202/t20220215_2006347.html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BI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