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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优先支持新能源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有试点项目纳规

发布日期:2022/3/26



     3月25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规划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利用屋顶、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地等不受用地政策限制的光伏项目纳规。


     (二)优先支持新能源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有特色的试点项目纳规。


     (三)优先支持结合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农光互补"项目纳规。


     (四)优先支持其他有利于探索新能源发展新路径、新技术和能源安全保供的项目纳规。


      持续加大"放管服"力度,支持新能源项目加快发展,省能源局进一步简化纳规流程,不再设置光伏发电项目论证库,将风电规划库与光伏发电近期库合并为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


      各设区市纳入规划库容量小于省级下达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目标容量的,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补足规模差距;各设区市纳入规划库容量超过省级下达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目标容量2倍的,应进一步提高规划项目质量,及时清理库内不可行项目和前期工作暂无进展项目,腾出纳规空间及电网消纳空间。


     (三)风电项目申请纳入规划库须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取得自然资源(需明确规划、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林业、军事等部门明确支持意见,项目应具备接入电网的条件。


    《通知》还表示,当前,九江市永修变、上饶市汪家变和鄱余变、抚州市桐源变和黄州变等5处变电站消纳能力受限,请开发企业申报项目纳规时予以避让,请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加大消纳能力受限地区电网改造力度,积极解决局部断面消纳困难问题。


      文件见下:



来源:江西能源局   风芒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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