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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优先保障存量风光项目,加快大基地开发

发布日期:2022/5/7



       根据近期获悉的《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青海省2021年新能源建设计划要求


       (1)优先保障存量项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119.78万千瓦(集中式80万千瓦,分散式39.78万千瓦),光伏项目120万千瓦(竞价10万千瓦、平价11万千瓦)。解决存量项目后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较小,2021年不安排新建项目,保留至2022年统筹安排。


        (2)加快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青海省大基地项目分两类实施,建设规模1090万千瓦。其中,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项目规模为530万千瓦(交流侧规模,包含7个子项目);本地消纳项目3个,建设规模560万千瓦。依托省内负荷就地消纳,项目建设年限为2021-2023年,2021年全面开工、2022年建成300万千瓦、2023年建成790万千瓦实现全容量并网。


       (3)合理安排市场化并网项目。优先安排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筛选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13个,建设规模约542.7万千瓦。项目逐年分期实施,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并网约500万千瓦,超出2021-2022年市场化规模的项目,根据“十四五”后续年份电网消纳能力统筹安排。


       (4)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文件,市场化并网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5%、4小时比例配建储能。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可由发电企业充分论证后,按独建自用、合建共用形式建设。


       根据项目名单梳理情况来看,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三峡集团分别以3.795GW、3.2GW、2.3GW的规模位列前三。具体名单见下文:











来源: 风能专委会C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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