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建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商务区等开展BIPV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2/5/30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进。新建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新型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光伏等建筑应用技术。
鼓励在新建的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体场馆、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学校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建设,推动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及屋顶面积较大的农村建筑等加装光伏系统,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加装光伏系统的建筑,安装前应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综合评估,安装后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并保证牢固连接、不漏水不渗水。建立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和后评估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
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
在发展目标方面,针对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能耗总量及强度双控等6个方面,《发展规划》提出了17项量化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
绿色建筑——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1亿平方米。
新建建筑节能——“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升30%,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近零能耗及低碳、零碳建筑试点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所有设区市基本达到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要求。
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建筑应用——“十四五”期间,推广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亿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重超过10%。
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以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打造应用场景100项以上。
能耗总量及强度双控——到2025年,建筑运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0.95亿吨标准煤以内,城镇民用建筑单位面积综合供暖能耗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附件: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docx
20220530153642174217.docx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BIPV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