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补贴密集发布!工商业、户用,建筑屋顶都有
发布日期:2022/6/22
1、浙江金华:0.10元/度,3年!
6月20日,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
《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表示,自2018年国家光伏扶持政策退坡以来,我市光伏发展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且我市日照条件不是很好,属于三类地区,同山东等省份相比,光伏发电收益相差0.1-0.2元/千瓦时。
光伏产业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定目标,金华市十四五期间需新增光伏装机100万千瓦,市区任务为20万千瓦。2022年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光伏发展力度”,下达我市年度任务从20万千瓦增加至35万千瓦,市区任务也相应增加至每年6万千瓦。但2021年,市区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约4万千瓦,离目标差距较远。2022年2月7日,经市委常委会第234次会议决策,要求我委制定出台《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为鼓励发展我市光伏项目,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和市委决策要求,增加绿电供给,市发改委牵头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适当弥补地区光伏发电差距,从而激发我市发展光伏项目的热情。
2、浙江嘉兴南湖区:工商业、建筑屋顶、农光互补均享受三年补贴!
无独有偶,就在前两天,浙江嘉兴南湖区刚刚发布重磅政策:工商业、建筑屋顶、农光互补均享受三年补贴!
内容如下:
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
屋顶面积达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均需 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到“十四五”末,我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上。
扶持政策:
(一)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3、深圳市福田区补贴:BIPV最高0.3元/千瓦时,基准常规光伏项目最高0.2元/千瓦时
除浙江外,深圳市福田区日前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相关部分如下,内容有删减:
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四)新能源产业支持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围绕数字电网、先进核能、光伏、天然气、综合能源、近零碳技术等核心领域,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及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到账资助资金给予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的给予10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省级的给予70%最高3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市级的给予50%最高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3.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
鼓励新能源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资金的区内各类创新主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资助到账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主体配套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4.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
支持采用先进光伏技术在福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后,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BIPV)最高0.3元/千瓦时,基准常规光伏项目最高0.2元/千瓦时(不与市级补贴叠加),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5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不超过300万元。
5.储能项目支持
鼓励在福田区开展高安全、高可靠、长寿命的储能项目建设,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对冰蓄冷、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6.光储直柔项目支持
支持企业在福田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对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直流负载/总负载≥10%的光储直柔项目,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
在福田区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结合项目节能减碳量及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在建成后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建筑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40%以内,给予最高6万元支持。针对2021年福田区开展节能诊断时签订节能承诺的企业,年度节电量同比超过10万千瓦时的,每节省1万千瓦时支持500元,最高50万元。
注:此项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储能项目支持、光储直柔项目支持不同时适用。
8.高标准绿色建筑支持
对福田区获得国家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认证的楼宇(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对福田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性质建筑),依据总投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支持100元,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注:此项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储能项目支持、光储直柔项目支持不同时适用。
9.绿色低碳项目支持
支持在福田区开展综合能源、有序充放电、氢能应用、碳捕集与封存、近零碳试点等绿色低碳项目(不含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光储直柔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高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等),实际建设投入200万元以上的,结合项目节能减碳量及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20%以内,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来源:光伏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