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
发布日期:2022/11/9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期自2022年11月7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在线征集或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fgwdlc@gxi.gov.cn。
附件: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doc
20221109090633533353.doc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