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能源布局:东部沿海: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发布日期:2022/11/15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其中会议提到:“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在生产方面,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
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
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
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在消费方面,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能力,强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加强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
发布会实录如下:
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昌新:
今天,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先生、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先生、煤炭司副司长刘涛先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先生,我是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昌新。请各位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
2022年前三季度能源供需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形势变化,能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和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多措并举保供稳价,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平稳,价格总体稳定,对经济恢复向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能源消费保持增长态势
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效能,带动能源消费较快回升。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1%,较二季度提升5.3个百分点;电煤需求增加拉动煤炭消费较快增长;天然气、汽煤油消费还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但降幅有所收窄;基建投资持续发力、货运物流复苏支撑柴油消费保持稳定增长。
二、着力增强供应能力和弹性,能源供需保持总体平稳
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持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强重点产煤地区和企业生产调度。前三季度,原煤日均产量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同比增长11.2%。9月以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1.7亿吨以上。全力推动油气增储上产,督促供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推进储气设施“应储尽储”。前三季度,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同比增长3.0%、5.4%。目前,采暖季用气合同已基本落实,地下储气库注气进度执行良好。
三、有力有效稳定能源价格,助力抑制通胀输入
面对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震荡,能源行业及时研判、超前谋划,有效应对能源市场波动。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中央企业发挥“资源池”优势,国产气和进口管道气、进口LNG长协气等稳价资源占比增大。主要供气企业管道气平均供气价格多在每立方米2—3元,部分尖峰增量气源价格也控制在每立方米4—5元,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保障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四、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能源生产持续降碳提效
前三季度,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9400万千瓦左右,占新增总装机的82%。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全部开工,第二批项目正在陆续开工、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第三批项目审查。抽水蓄能电站累计装机规模达4360万千瓦。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能源项目投资加速释放。今年前8个月全国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12295亿元,同比增长16.7%,较上半年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
2022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向好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大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能源安全供应和民生保障,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9036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8.8%。其中,水电新增1590万千瓦、风电新增192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526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262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9%、16.8%、45.8%和2.3%。截至2022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46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06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3亿千瓦)、风电装机3.4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5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060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94万亿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水电95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风电54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光伏发电32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2%;生物质发电1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1%。
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6%,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5%,较上年同期降低0.5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2%,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
二、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水力发电装机容量1590万千瓦。截至2022年9月底,水电装机4.06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3亿千瓦)。
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95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729小时。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三、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92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800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24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比约74.3%,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25.7%。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8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2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726万千瓦。
全国风电发电量54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利用小时数1621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中,福建2053小时、新疆1920小时、蒙东1841小时、蒙西1784小时。
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5%,青海、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分别达到93.1%、94.7%,同比分别提升4.3个、2.2个百分点。
四、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26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72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3533万千瓦。截至2022年9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58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30.0%、25.0%和19.1%。
全国光伏发电量32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2%;利用小时数968小时,同比增加49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1237小时,华北地区1056小时,其中利用率最高的省份为黑龙江1316小时、吉林1263小时。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2%,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62万千瓦,累计装机达406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量1129亿千瓦时。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河南,分别为416万千瓦、411万千瓦、296万千瓦、284万千瓦和255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黑龙江、河南、辽宁和广西,分别为39.4万千瓦、28.6万千瓦、27.9万千瓦、23.3万千瓦和18.0万千瓦;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142.2亿千瓦时、115.4亿千瓦时、84.7亿千瓦时、84.0亿千瓦时和78.2亿千瓦时。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简要介绍一下9月20日印发的《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
一、《行动计划》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标准化发展重要部署,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紧密结合能源领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要任务,针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标准供给不足、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化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不够等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系统布局,强化示范引领、协同联动,重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技术创新、能效提升和产业链碳减排等相关领域标准化。
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加快完善风电、光伏、水电、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以及核电标准,组织开展风电光伏标准体系完善行动、水风光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标准示范行动、抽水蓄能专项标准完善和示范行动、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标准应用实施行动。
二是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相关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输变配电领域相关标准,加快电源结构转型升级相关配套标准研制,推动电力需求侧和电能替代领域标准研究制定,推进电力市场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专项研究和示范行动。
三是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需要,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各类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和标准制定协同发展。组织开展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行动。
四是加快完善氢能技术标准。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电氢耦合、燃料电池及系统等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组织开展全产业链绿氢标准完善行动。
五是进一步提升能源领域能效相关标准。组织推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绿色高效生产、转化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煤炭和油气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标准水平,完善和提升电力输送能效标准,加快推动综合能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及基础性标准研制。组织开展煤电、煤炭深加工、石油炼化能效标准提升专项行动。
六是健全完善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加快构建能源领域碳减排、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能源产业链数字化、能源装备碳足迹等领域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完善和试点示范行动。
通过组织实施《行动计划》,预期到2025年,能源标准化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有效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完善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体系,加快急需领域标准制修订,促进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联动,为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实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昌新:
现在请各位记者提问,由相关司负责同志解答。
人民日报记者:
“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要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请问实现路径是什么?“十四五”期间怎样推动大型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球能源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一致行动。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在生产方面,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在消费方面,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能力,强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加强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在技术方面,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补齐技术装备短板,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供应链弹性韧性,持续巩固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在体制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开放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战略布局。
去年以来,我们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第一批大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大基地项目正在陆续开工。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持续大力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一是坚持“三位一体”,统筹推进风电光伏项目、配套调峰煤电和电网送出工程的规划与建设,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大基地用地、生态、环保等要素保障。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和省两级协调机制作用,坚持按月调度,定期召开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及时掌握基地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基地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新华社记者:
国家能源局将如何组织落实《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相关重点领域任务?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是能源领域构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我们将按照建设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的思路,以深化能源标准化改革为动力,遵循需求牵引、系统布局、重点推进、协调一致等原则,推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通过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示范、完善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等,组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标准体系研究。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储能、氢能、抽水蓄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能源产业链碳减排等领域标准体系研究,组织梳理相关领域标准需求,加强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衔接协调,抓紧建设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能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聚焦重点领域共性基础标准、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加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兴技术产业发展、能效提升和产业链碳减排等标准供给,加快标准更新升级。统筹能源行业标准财政经费,加大相关领域标准经费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标准示范。围绕各专项行动任务,依托有关工程项目设立示范,组织项目业主、研发制造单位和标准化机构联合,开展标准示范,有关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有关支持政策。加强工程策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全阶段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的紧密协同,推动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标准化联动发展。
四是完善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针对涉及面较广的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研究成立跨标委会的标准工作组,切实加强相关标委会的沟通协调,推进相关标准化工作。鼓励并充分吸纳能源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依托能源项目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等参与标准制修订和示范。
中国电力报记者:
请问2022年以来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煤炭司副司长刘涛: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和较大的国内能源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调度协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调整煤矿产能置换政策,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全力以赴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一是煤炭产量较快增长。1-9月,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33.2亿吨,同比增长11.2%。从重点产煤地区看,晋陕蒙新煤炭产量占全国的80.9%,对产量增长的贡献率达90.5%,充分发挥了产煤大省的作用。二是煤矿先进产能加快建设。累计核准(含调整建设规模)煤矿项目14处、新增产能6200万吨/年以上,推动进入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煤矿产能约9000万吨/年,进一步夯实了煤炭增产保供的产能基础。三是电厂存煤大幅提升。9月以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1.7亿吨以上,电煤供应形势持续向好,有效保障了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四是煤炭价格总体保持平稳。10月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年度长协价格719元/吨,较年初下降6元/吨,比长协最高限价770元/吨低51元/吨,稳住了电煤供应的基本盘。电厂煤炭综合到厂价明显低于国际水平,为保障民生用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昌新: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