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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培育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 其中包含氢能与储能产业集群

发布日期:2023/2/27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实施方案》通知。通知提出:培育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其中包含氢能与储能产业集群。积极推动氢能检测服务及应用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





       原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


      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式现代化重大部署,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推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重大发展需求为牵引,以加快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培育为重点,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更大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化发展。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技术、产业、城市之间耦合联动、互动相长、融合共生,在融合发展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坚持集群化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要素集聚共享,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在集群内有机融合,构建产业间链式发展、区域间相互融合的协同发展机制,激活产业发展潜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坚持绿色化发展。严把产业准入关,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着力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引导企业积极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积极发展零碳负碳产业,全面提升发展的“含绿量”,实现产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坚持差异化发展。坚持全省“一盘棋”,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错位竞争,合理布局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化完善产业链条,实现各环节平衡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各类隐形壁垒,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让各类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浪潮中茁壮成长、发展壮大。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地位更加突出,成为新兴产业策源地、创新发展新高地、产业集群集聚地。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42%,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发展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一)产业融合更加深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前沿科技、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打造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新的增长极,规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程度显著提高,培育形成一批深度融合发展的优势产业链条。


       (二)集群效应更加凸显。构建产业链条完备、产业特色鲜明、领先优势突出的“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包括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实现倍增。


       (三)产业能级大幅提升。集群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涌现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链主”企业和头部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形成战略优势,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势和能级明显增强。


       三、发展重点


       (一)打造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精准治疗和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创新药物、生物制品、新剂型化学药、中药配方颗粒、高端医疗器械、高端药用辅料等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发展高端药物制剂、治疗性抗体、组织工程材料、数字诊疗装备等,推广智慧医疗、远程医疗等新模式,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合同研发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临床试验机构等平台载体,构建生物安全体系,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


       2﹒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测控装备、高端工程机械等产业,聚焦高效、精密、可靠性和精度保持等性能,加强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和技术装备研发,提升基础智能装备和仪器设备自主化水平,畅通战略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推广、产业提质升级链条。


       3﹒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巩固先进封测领域优势,建设大规模特色工艺制程和先进工艺制程生产线,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工具供给能力,突破高端芯片设计、核心装备及材料器件等关键环节,力争在新一代微电子与光电子芯片领域抢得先发优势,有效提升集成电路装备与材料国产化配套能力。


       4﹒新型电力(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加快电力控制装备核心芯片、电力储能及新型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等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大力发展特高压设备、智能电网设备等。深化先进信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和能源技术融合应用,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能源体系。


       5﹒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N型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异质结(HJT)、钙钛矿电池及高效薄膜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突破主轴承、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控制系统、高压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和部件,推进海上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推动近海风电规模化基地建设和远海风电示范推广。


       (二)建设10个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加快自主学习、群体智能等前沿领域技术突破,支持领军企业、机构建设语音识别、脑机接口等国家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加强开源算法平台、超算中心等开放应用,构建理论突破、数据驱动、开放共享、赋能百业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打造全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引领区和产业发展高地。


       2﹒物联网产业集群。突破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物联网关键技术,提升物联网关键软硬件产品的自主供给能力。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推动技术融合应用,赋能赋智更多垂直行业,优化商业运营模式,构建物联网平台体系。


       3﹒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以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为重点的高端软件产业,基于基础软硬件自主技术体系适配优化各类行业应用软件,支持研发一批行业通用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加快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打响江苏高端软件产业品牌。


       4﹒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海工船舶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加快发展高强韧铝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推动发展先进结构功能一体化陶瓷和功能梯度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持续推进先进结构材料产业优化升级。


       5﹒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加强高性能纤维材料、先进膜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表面功能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提质发展,推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研发及产业化,提升新型功能材料供给质量,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6﹒绿色环保产业集群。加快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零碳(低碳)供能等装备研发制造、集成创新及示范应用推广,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环境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大力推进碳交易、排污权交易,促进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创新环境服务模式。


       7﹒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培育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生态主导型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整车企业,增强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等关键系统基础能力,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8﹒航空装备产业集群。落实国家大飞机战略,强化发动机整机、无人机整机及关键材料、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提升机体、航电系统和设备、液压系统、试验测试等配套能力,推进商务机、轻型运动飞机等通航整机和特种无人机整机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国产大飞机产业链。


       9﹒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上生产类平台、海上和陆地大型专业化模块等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发展豪华游轮、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气体船、高端特种船舶、新能源船舶以及家用游艇装备等,加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总承包能力建设,推动实现自主化、品牌化。


       10﹒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一代高速城际列车和地铁车辆等整车装备,围绕列车全自动运行和信号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车辆信号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等控制技术和轨道车辆轴承、新型牵引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发展水平,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运维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三)培育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


       1﹒未来网络通信产业集群。加快开展5G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与产业化,支持实施一批基于5G网络的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综合网络工程,大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聚焦6G智能终端、系统设备、通感算一体化网络以及融合应用等领域,有序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建设和规模化商用,打造未来网络新概念、新技术、新应用的引领者和发源地。


       2﹒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群。高标准建设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开展基于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单晶衬底及外延材料制备,推动宽禁带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射频器件、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等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基地。


       3﹒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纳米材料、高温超导材料、材料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加快材料制备、器件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围绕资源能源、环保、生命健康等领域,加快发展智能仿生材料以及电磁吸波、光子晶体和光操纵等超材料,建设应用示范平台,推动新一代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研发、生产、验证和应用。


       4﹒氢能与储能产业集群。着力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氢能低成本高效制备、低温和高温燃料电池堆、关键材料等技术攻关,推动制氢和氢能储输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动氢能检测服务及应用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加快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商业化进程,支持飞轮储能、化学储能等新一代储能装备的研发和规模化试验示范。


       5﹒基因技术及细胞治疗产业集群。聚焦基因组学新技术、新一代基因测序、基因治疗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展新型基因治疗药物、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全基因组合成物等关键技术及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应用,深化产医融合发展,鼓励探索细胞治疗产业发展新模式。


       6﹒深海空天开发产业集群。聚焦新一代重型运载火箭配套系统、地球深部探测装备、深海运维保障和装备试验船等,布局航天和深海深地产业发展。围绕先进遥感、导航定位、空天信息服务和北斗卫星网络应用终端等领域,重点发展微型通信系统、卫星应急通信系统、卫星应用终端及卫星遥感应用等,加快新架构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在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国土等领域广泛应用。


       7﹒先进计算产业集群。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分布式系统等现有架构技术及计算系统优化升级,加快异构计算、内存计算等新架构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高性能图计算等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先进计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计算系统+应用+服务”产业生态体系。


       8﹒虚拟现实产业集群。重点突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不断丰富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实现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9﹒量子科技产业集群。聚焦量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量子模拟与计算、量子通信与网络、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以及关键装备等领域,加强量子科技发展总体布局和规划,加快量子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化等不同领域实现若干突破性进展。


       10﹒类脑智能产业集群。开展类脑多模态感知与信息处理、类脑芯片与系统、类脑计算系统等前瞻性研究,创新研发脑机接口、人机交互新技术和新装置,推动类脑智能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建设,提升脑科学基础研究在类脑智能产业的支撑能级,实现脑机融合技术在重大脑功能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临床应用。


       四、主要任务


       (一)产业跨界深度融合计划。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跨领域、跨产业、跨集群深度融合,推进新材料配套攻关、绿色供应链建设与管理示范、工业机器人提升、航空航天产业化应用示范、工业软件攻关和产业化、“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等产业跨界融合工程。制定发布新兴产业应用场景清单,实施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工程,高质量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打造若干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智能网联等新兴应用场景,更多提供国产化自主应用场景。开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面向重点产业集群的两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新型示范载体和标杆企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撑“1+3”重点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南京都市圈、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等创新发展,统筹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力布局。设立集群间合作项目,支持建立跨集群伙伴关系,联合周边省市共同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集群率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5G、千兆光网等在重点产业园区深度覆盖,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


       (二)产业集群能级跃升计划。建设若干具有较高集聚性、根植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引导优质资源向集群高效集聚,构建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提升徐州智能制造装备、常州智能制造装备、苏州生物医药三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能级,积极争取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等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有序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集群培育认定;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引导和储备一批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建立产业集群创新联盟,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跨群、跨链高效协同;实施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工程,构建必要的备份系统,稳步提高技术自给率和安全性。试点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支持探索开展跨集群、跨领域、跨地区提供“飞地”服务模式,推动创新成果加速孵化。鼓励建设集群一体化大数据监测平台,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信息库、重点项目库,加强投融资信息服务、日常监测和重大风险预警。


       (三)产业创新筑基融汇计划。聚焦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51010”集群建设重大需求,主动适应产业多学科融合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院所优化学科及专业设置,探索“政府+高校+企业”长期合作开展基础研究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试点,推动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聚力实施重大工程攻关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产业升级急需的重大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加快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以及未来网络、高效低碳燃汽轮机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创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企业主体培育融通计划。围绕“51010”集群发展,实施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工程,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根植于江苏、影响力大、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领航企业,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塑造企业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精心培育1000家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主业突出、对产业支撑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的产业生态主导作用,开展“1+N”产业链合作伙伴行动,支持10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培育1000家“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并购,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扩张和盲目投资。


       (五)产业生态开源融聚计划。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分类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建立完善紧缺人才动态清单,探索长期稳定支持青年人才的机制,加快建设更加包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支持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培育集聚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编制产业人才地图,助力精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产才匹配效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加快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二期基金,探索推广“拨投结合”方式,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原创性、颠覆性创新项目支持。实施重点产业链标准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强链工程、品牌赋能工程等支撑工程,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励符合条件的集群和地区创建一批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探索产业及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规则制度,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效融通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协同联动开展相关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和产业集群垂直管理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设立产业集群运营机构,构建“主管部门-产业集群-运营机构”上下协同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装备首台(套)、科技创新券、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对符合发展方向的项目、集群核心承载区内的项目,按规定审核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等支持保障。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两高”项目,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重点集群)对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给予补贴。


       (三)加强监测评估。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制度,研究构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加强苗头性问题预警和分析研判。对融合集群发展成效显著地区,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督查激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四)加强改革创新。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统筹监管和服务,适当放宽新兴领域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深化科研人才减负松绑相关机制政策创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融示范基地(创新中心),鼓励国家级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在产业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健全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制度规范,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场景开放建设,加大试点应用、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的力度。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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