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风光参与交易电量,不再领取补贴或绿证!
发布日期:2023/3/10
日前,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储能企业等。其中售电公司包括独立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进入电力市场的电力用户分为两类:一类用户是指参与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又称批发市场用户;二类用户是指参与零售交易的电力用户,又称零售市场用户。省内执行全额收购的风电、光伏、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以及热电联产发电企业中“以热定电”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电量合同不得转让。省内光伏、风电机组的市场交易电量按照实际交易电价结算。光伏、风电机组参与绿电交易部分的电量,不再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或另行申请绿证,可不计入其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购小时数。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改委(能源局)修订了《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199610,或将邮件发送至js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20230310103431923192.doc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