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在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宜采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作为补充电力能源
发布日期:2023/10/10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关于利用太阳能技术方面提出:
1、在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作为补充电力能源,并宜局部采用直流供配电系统。
2、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集热器、光伏组件及具有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外部设施功能的室外构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进行一体化设计,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3、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统筹建筑物内各系统的用能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综合能源利用率高的冷热源和空调系统形式,并宜选用可再生能源。
原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eitt@cabr-design.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
附件: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31010141545934593.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