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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协:建设零碳工厂还需努力破解三方面误区

发布日期:2024/2/7



      近日,江苏省政协发布《关于深化“零碳”工厂建设 推进江苏碳中和进程的提案》,其中指出,在“零碳”工厂建设的路上,要努力破解三个方面误区,一是短期行为误区,二是碳排放核算误区,三是碳汇交易和购买误区。


      提案中还提到,在消费形式上,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将实现电能替代,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在能源供给端,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成为主体,化石能源的对外依存得以摆脱,实现能源领域深度脱碳和本质安全。


     原文如下:


     关于深化“零碳”工厂建设 推进江苏碳中和进程的提案


      调研情况:


       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就是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工业领域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所在,工业领域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比重超过70%。


      问题分析:


      江苏是经济大省,工商业企业众多,占比相应更高,且城市碳达峰、园区碳达峰任务艰巨。同时,碳中和是全球气候战略,欧盟将正式开征“碳关税”,迫使江苏企业要加快“零碳”创建步伐,尤其是出口企业需求迫切,率先实现“零碳”的企业就能够早一步占领市场先机。


      具体建议:


      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现就深化“零碳”工厂建设、推进江苏碳中和进程,提出如下建议:


      一、破除在碳中和工作和零碳工厂创建上的认识误区。按照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我国的能源结构将实现根本转变。在能源消费端,我国将实现“清洁替代”“电能替代”。在消费形式上,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将实现电能替代,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在能源供给端,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成为主体,化石能源的对外依存得以摆脱,实现能源领域深度脱碳和本质安全。在此过程中,全国包括江苏的工业、制造业和国民经济质量效益将得到全面提升。当前,在实施碳中和工作,特别是在“零碳”工厂建设的路上,要努力破解三个方面误区:


      一是短期行为误区。“零碳”工厂创建是持续保持碳减排的长期过程,尤其涉及碳信用的购买成本,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招制胜,工作局限于拿到“零碳”认证、开展形式上的“活动”,不能持续开展节能降碳,不再延续和保持认证的有效性。


      二是碳排放核算误区。一方面,企业的碳排放包含企业生产过程中、供应链和所在地区公共设施的碳排放,参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应体现“零碳”工厂、“零碳”产品、“零碳”供应链、“零碳”园区等一个系统,至少包含生产过程和供应链。而有些企业仅仅关注了电力或者单项,而忽略了蒸汽和其它项目。另一方面,对于电力的碳排放因子选择有很多方法,有省市级碳排放因子、区域级碳排放因子、国际通用碳排放因子,不同的碳排放因子对碳排放量及评价结果影响很大。


      三是碳汇交易和购买误区。在碳中和规则下,允许企业通过购买碳信用方式中和其多余的碳源,致使部分企业没有从能源上、生产上、运输上进行降碳脱碳,在自身节能降碳工作还有很大空间的情况下满足于通过购买绿电、CCER等方式进行中和,以达到“漂零”的宣传效应。对此,包括其它一些认识误区,要在实际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并在创建工作方案中进行落实。


      二、落实降碳减碳脱碳和“零碳”工厂建设的有效举措。“零碳”并不是不排放CO2,而是通过节能减排、建设新能源项目、植树造林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CO2或其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推动构建绿色低碳新型工业体系,“零碳”能源是实现“零碳”工厂的基石,创建“零碳”工厂,要努力在“零碳”能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以及负碳减排技术等四个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一要坚持应节尽节原则,着力提升能效。这是企业实现碳中和目标最直接、最快速、最经济的方式。要推动企业优先实施减排策略,提升能源效率,采用工业通用节能、能源梯次利用、实现循环经济等方式,通过碳抵消方式中和其不可避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整个工厂的“零碳”排放,做到应节尽节、快速见效。二要加快能源转型,努力增加贡献。能源系统的快速“零碳”化是实现碳中和愿景的必要条件之一,要利用江苏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潜力较大、技术成本大幅下降、价格上相对于化石能源已形成较强的竞争力的综合优势,推动企业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电气化进程,提升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电力(光伏、风能、水力)、核能、氢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在碳减排、碳中和工作上的贡献率。三是实施深度脱碳,不断扩大成效。鼓励企业采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能够实现化石能源大规模低碳化利用的减排技术,支持企业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碳汇措施,打通深度减碳“最后一公里”,实现脱碳行为来达到碳中和。对于一些高能耗和高排放企业,通过上述措施完全不能实现,可通过碳交易购买碳信用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零排放、“碳中和”。


     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和碳中和的积极性。江苏经济发达,工商业企业众多,实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推进江苏在碳中和进程,要在政府和有关部门节能降碳政策的指导推动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以及医院、酒店、机关等单位开展“零碳”工厂创建,推动用能单位能源转型发展,催生碳产业、电产业等新的增长极,加快实现碳中和目标。一要打造“零碳”工厂示范。抓住城市碳达峰、园区碳达峰这一载体,优先在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国资单位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推动所有工业企业在其整个业务、供应链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实现碳中和,培育一批绿色“零碳”的示范典型。二要规范碳交易发展。规范碳交易和碳汇买卖行为,支持在完成节能降碳措施、实现系统减碳后,通过直接购买相应的碳信用的方式来实现碳中和,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实现共同环境效益。三要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减碳需要依托全国“零碳”能源的整体转型,更需要依托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随着碳市场价格的稳步发展,重点用能单位需要购买碳汇来实现中和,能源费用会有所增加,需要加大力度推进能源低碳转型,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助力江苏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开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



来源:江苏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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