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符合条件的储能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发布日期:2024/8/28
日前,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支持在大科学装置集聚区等高耗能、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重点电力保障区域合理布局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meng_k/products_pic/file/20240828142229652965.pdf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