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优选投资主体!山东省“驭风行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4/10/2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要求包括,优先采用5MW及以上大容量、高效率、低噪声、环境友好型风电机组,最大程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鼓励采用租赁等形式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设施。严格优选投资主体。由县级政府牵头,综合投资能力、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及资信状态等因素,依法按程序优选有实力的投资主体,负责开发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原则上,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0亿元以上,负债率不超过80%,持有并独立运行风电场超过20万千瓦,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使用上级公司有关资产、业绩等条件的下级公司,须取得相应授权。明确投资主体和村集体的合作内容及相应权责关系,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等分工责任。
详情见下:
来源:山东能源局 能源日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