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式下发2024年度7GW海上风电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5/1/6
日前,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正式下发。《通知》指出,辽宁2024年省管海域海上风电总规模700万千瓦,其中,大连市200万千瓦;丹东市350万千瓦;营口市70万千瓦;葫芦岛市80万千瓦。
申报单位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投资主体的控股方须在全国范围内具备一定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资金实力满足申报容量总投资要求。按照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要求,统筹考虑传统电源项目收益,对“十四五”新增并核准的煤电、气电机组,项目业主可以按照至多1/2规模容量用于申请参与海风建设规模竞配,剩余部分申请参与陆上风光建设规模竞配。
《通知》明确要求: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项目管理权限以及上述基本要求组织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项目业主及建设规模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项目建设规模。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 https://fgw.ln.gov.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fgw/articleFileDir/2025-01/02/181dc39d6b82445b8f24416727ffa6c5.pdf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