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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划分!安徽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落地

发布日期:2025/5/30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和安徽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的多个关键方面,与广大工商业用户以及相关项目投资收益紧密相连。下面就为大家详细梳理其中要点。


     一、峰平谷时段全新划分 



     此次调整使得峰平谷时段的划分更加细致,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得到了更精准的体现 。


      二、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变动


      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比例为 61.8%;


      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 84.3%,春秋季月份高峰电价上浮 74% 。


      这一浮动比例的设定,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工商业用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缓解高峰用电压力,提升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试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政策提出,对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试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每年3天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午间11:00 - 15:00设置为深谷电价时段,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 20% 。


      这一创新举措为高容量工业用户在节假日用电提供了更多的成本优化空间。


     四、尖峰电价政策完善 


     对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执行尖峰电价政策:


     每年7月15日 —8月31日,期间每日20:00 - 22:00;


     每年12月15日 — 次年1月31日,期间每日19:00 - 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 20% 。


     通过实施尖峰电价,进一步调节电力供需的极端高峰情况 。


      此次安徽省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从多个维度对工商业用电价格体系进行了优化。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需要根据新的时段和价格浮动比例,重新规划用电策略,以降低用电成本。而对于工商业光伏和储能项目的投资者来说,政策调整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需要深入评估对投资收益的影响,适时调整项目规划与运营模式,以适应政策变化带来的市场环境改变。


     原文如下:


来源:安徽发改委、 光储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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