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绿氢氨醇出口:欧日韩“通行”指引
发布日期:2025/7/15
全球碳中和浪潮下,绿电绿氢醇氨等绿色能源及衍生品成为国际贸易新热点。欧盟、日本、韩国凭借明确的低碳转型目标和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构建了复杂的绿色认证体系——这些认证不仅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更是获取政策补贴、溢价定价的核心依据。本文系统梳理欧日韩三地针对绿电绿氢醇氨的核心认证要求,解析认证背后的政策逻辑与实操要点,为企业出口提供全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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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以“全生命周期低碳溯源”为核心的认证体系
欧盟通过《欧洲绿色协议》设定2030年减排55%、2050年碳中和目标,绿电绿氢醇氨作为能源转型关键载体,需通过严格认证证明“绿色属性”,同时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贸易工具的约束。
1. 绿电出口:聚焦“可再生属性与时空匹配”
欧盟对进口绿电的核心要求是“可追溯”与“低碳性”,需通过认证锁定电力来源与使用的关联性。
• I-REC(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欧盟最广泛认可的绿电溯源凭证,由APX、EcoAct等第三方机构签发,需包含以下信息:
◦ 电力来源(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投产时间(需为“新增产能”,即不早于绿氢/醇氨项目投产时间);
◦ 生产时间与绿氢/醇氨生产时间的匹配证明(2027年前允许按月匹配,2030年后强制小时级匹配,依据《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实操要点:企业需与绿电供应商签订PPA(购电协议),明确电力直接供应或通过电网调度的路径,避免使用“电网混合电”导致认证失败。
• 区域补充认证德国、荷兰等国优先认可本土绿证(如德国EEG-Kennzeichen、荷兰GO),若出口至特定国家,可补充申请以提升市场接受度。
2. 绿氢出口:ISCC EU为核心,叠加RED II合规
欧盟将绿氢定义为“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RFNBO)”,认证围绕“碳排放阈值”与“全链条溯源”展开。
• ISCC EU(国际可持续碳认证-欧盟版)欧盟绿氢准入的“强制认证”,核心要求包括:
◦ 碳排放阈值:全生命周期(从绿电生产到氢输出)碳排放≤3.3kgCO₂e/kgH₂(2030年将降至0.9kg);
◦ 绿电锁定:必须通过直连电网或离网方式使用可再生能源,且绿电项目需为“新增装机”(与电解槽投产时间差不超过12个月);
◦ 数据溯源:建立实时监控系统,记录电解槽运行数据、绿电输入量、碳排放核算结果,每季度提交认证机构审核。案例:中国某企业通过必维集团ISCC EU认证,耗时6个月,核心是补全光伏电站与电解槽的“时空匹配数据”(每日发电量与用电量对应表)。
• RED II合规证明作为ISCC EU的补充,需证明绿氢较化石氢温室气体减排≥70%(2030年提升至80%),由欧盟成员国能源署审核,通过后可纳入欧盟“可再生能源积分体系”,提升产品溢价空间。
• CE认证(设备安全)绿氢电解槽、储氢罐等设备需通过CE认证,符合压力设备指令(2014/68/EU)、防爆标准(ATEX),确保运输与使用安全,此为欧盟海关清关的基础条件。
3. 醇氨出口:ISCC PLUS主导,衔接碳关税规则
绿醇、绿氨作为欧盟航运、化工领域的低碳替代原料,认证需覆盖“原料绿色性”与“全流程减排”。
• ISCC PLUS适用于绿醇、绿氨等下游衍生品,核心要求:
◦ 原料追溯:生产醇氨的氢需通过ISCC EU认证,绿电来源需符合I-REC标准;
◦ 减排要求: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较化石路线降低≥60%(2030年升至80%),需提交从“绿电→绿氢→醇氨”的全链条LCA报告(依据ISO 14067)。
• ReFuelEU航运认证若绿氨作为航运燃料出口,需满足欧盟《燃料EU航运法规》:2030年起,航运燃料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至少70%,需通过DNV、LR等机构审核,认证后可进入欧盟航运企业采购清单(2026年起强制)。
• CBAM合规(碳关税)醇氨已被纳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2026年正式征税),需提交ISO 14064-1认证的碳排放报告,证明单位产品碳足迹≤欧盟基准值(目前暂定为1.8tCO₂e/吨氨),否则需按超出部分缴纳碳关税(2023年碳价约90欧元/吨CO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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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分级认证+补贴挂钩”为特色的体系
日本通过《氢·氨战略》《绿色增长战略》明确2030年导入300万吨绿氢/绿氨的目标,认证与政府补贴直接关联,侧重“碳足迹量化”与“本土标准适配”。
1. 绿电出口:J-REC为唯一官方凭证
日本对进口绿电的认证以“可交易性”为核心,确保绿电属性可被国内企业用于碳中和抵消。
• J-REC(日本可再生能源证书)由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授权机构(如东京电力交易所)签发,需包含:
◦ 电力来源(仅限光伏、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上网时间;
◦ 与绿氢/醇氨生产的“时间匹配”证明(允许跨月调剂,但需记录每日电力使用量)。关键:J-REC是日本企业申请“绿电使用补贴”的必要条件,出口绿电若用于日本本土绿氢生产,需确保J-REC与氢生产数据联动。
2. 绿氢出口:分级认证决定补贴额度
日本将氢分为“可再生氢”“低碳氢”“清洁氢”三级,认证直接影响进口补贴(最高可达300日元/标准立方米)。
• 日本低碳氢/可再生氢认证依据《低碳氢、清洁氢与可再生氢的标准与评价指南》,核心指标:
◦ 可再生氢:全生命周期碳排放≤0.1kgCO₂e/kgH₂(仅限绿电直连电解,禁止使用电网混合电);
◦ 低碳氢:碳排放≤4.0kgCO₂e/kgH₂(可包含蓝氢,但需证明CCS技术实际减排量);需提交LCA报告(符合TS Q001标准,覆盖从原料到运输全链条),由JERA、日本氢能·燃料电池协会等机构审核。补贴关联:可再生氢进口可获最高补贴,企业需在认证时明确氢等级,避免因“高碳属性”失去补贴资格。
• JIS认证(设备安全)绿氢生产设备(如电解槽、压缩机)需符合日本工业标准JIS H 8620(氢用设备材料要求),特别是耐氢脆性能测试,通过后才能进入日本市场。
3. 醇氨出口:Eco Mark与碳足迹报告并重
绿氨在日本主要用于发电与肥料,认证聚焦“减排实效”与“环境兼容性”。
• Eco Mark(生态标志)日本最权威的绿色产品认证,适用于绿氨,要求:
◦ 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较传统合成氨降低≥30%;
◦ 生产过程无有害物排放(如氨合成催化剂需符合JIS K 1462环保标准)。认证由日本环境省授权机构(如日本生态标志协会)审核,周期3-6个月,通过后可进入日本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 碳足迹报告(TS Q001标准)若绿氨用于日本发电行业,需提交符合TS Q001的碳足迹报告,证明单位氨碳排放≤0.5tCO₂e/吨(2030年目标),报告需经东京大学能源环境研究所等机构验证,作为获取发电补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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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以“分级管控+产业适配”为导向的体系
韩国通过《氢经济发展基本法》设定2030年氢燃料电池车180万辆目标,绿氢、绿氨认证与“本土产业链配套”深度绑定。
1. 绿电出口:K-REC衔接国内碳市场
韩国将绿电认证与企业碳减排义务挂钩,确保进口绿电可用于抵消碳排放。
• K-REC(韩国可再生能源证书)由韩国能源管理公社(KEMCO)签发,需包含:
◦ 电力来源、生产时间、与绿氢/醇氨生产的“季度匹配”证明;
◦ 经韩国电网公司(KEPCO)验证的电力传输路径。用途:韩国企业可使用K-REC抵消30%的碳减排义务,出口绿电若关联下游产品,需确保K-REC与产品碳足迹数据联动。
2. 绿氢出口:清洁氢分级决定关税减免
韩国将氢分为三级,认证结果影响进口关税(1级氢关税可减免5%)。
• 韩国清洁氢认证依据《清洁氢生产与利用促进法》,分级标准:
◦ 1级(可再生氢):碳排放≤0.5kgCO₂e/kgH₂;
◦ 2级(低碳氢):碳排放≤2.0kgCO₂e/kgH₂;
◦ 3级(清洁氢):碳排放≤4.0kgCO₂e/kgH₂;
由韩国环境部与产业通商资源部联合审核,需提交绿电PPA协议、电解槽运行数据、碳排放核算报告(依据ISO 14064-1),通过后可纳入韩国“清洁氢供应网络”。
•KS认证(设备安全)绿氢储运设备(如高压储氢瓶)需符合韩国工业标准KS B 6280,通过韩国标准协会(KSA)审核,确保与韩国加氢站设施兼容。
3. 醇氨出口:K-CEP认证关联绿色采购
韩国将绿氨作为“脱碳关键原料”,认证聚焦“全链条减排”与“产业应用适配”。
• K-CEP(韩国碳足迹认证)由韩国环境产业技术院(KEITI)主导,要求绿醇/绿氨:
◦ 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较传统工艺降低≥50%;
◦ 运输环节碳排放需单独核算(建议采用海运而非陆运,以降低碳足迹)。认证后可进入韩国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如韩国电力公社的绿氨采购计划),并享受增值税减免(税率从10%降至7%)。
• 可持续化学品认证若绿氨用于韩国化工行业(如合成尿素),需通过韩国化学工业协会(KCIA)认证,要求生产能源100%来自可再生能源,且废水排放符合《大气环境保全法》标准(氨氮浓度≤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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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通用认证与企业实操策略
除地区性认证外,国际通用标准可提升效率,同时需把握认证时序与动态合规。
1. 通用认证工具
• ISO 14064-1:国际通用碳排放核算标准,欧日韩均认可,可作为LCA报告的核心依据,减少重复审核;
• ISO 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标准,适用于醇氨等下游产品,帮助企业提前锁定减排数据;
• CE认证:虽为欧盟强制标准,但日本、韩国部分买家会将其作为附加条件(尤其设备类产品),建议提前申请。
2. 企业实操建议
• 认证时序:项目规划阶段即启动认证布局(如欧盟ISCC EU需6个月,日本低碳氢认证需3-4个月),避免因认证延误出口;
• 机构选择:优先与跨地区认可的机构合作(如SGS、必维),减少重复审核;
• 动态合规:跟踪政策更新(如欧盟2027年绿电小时级匹配要求、日本2030年氢碳足迹阈值下调),提前调整生产工艺;
• 数据联动:建立绿电-绿氢-醇氨全链条数据平台(如中国氢能联盟“氢溯”系统),确保认证数据可追溯、可验证。
结语
绿电、绿氢、醇氨出口欧日韩的认证体系,本质是“绿色价值”的量化与确权。企业需跳出“被动合规”思维,将认证作为产品差异化竞争的工具——通过提前锁定高等级认证(如欧盟ISCC EU、日本可再生氢认证),不仅可突破市场准入壁垒,更能获取政策补贴与溢价空间。在全球碳中和加速推进的背景下,认证能力将成为绿色能源企业国际化的核心竞争力。
来源:源网荷储创研新视界 作者:胡宏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