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园区+绿电直供:碳管理加速落地!
发布日期:2025/7/22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及4个配套实施细则,正式吹响我国零碳园区全面启动的号角。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碳治理策略从“企业点状减排”迈向“系统性区域减碳”,也为未来产业布局、能耗管理、绿色金融等多个领域带来深远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规定——零碳园区用电原则上需优先通过绿电直接供应满足,比例不低于50%。
这项硬指标对园区电力结构、配套机制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PART 01
政策框架明晰,门槛不低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本次文件体系共包括1个主文和4个实施细则,内容涵盖:
《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
政策明确:
“绿电直供或绿证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排放因子计为0,其余电力则按全国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0.8325kgCO₂/kWh)计。”
“园区用电应优先通过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满足,直接供应比例不低于50%。”
此外,按照园区能耗分档管理:
能耗20万吨~100万吨标准煤: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吨标准煤;
能耗≥100万吨:≤0.3吨/吨标准煤;
引导性指标还包括:清洁能源消费≥90%、工业固废利用≥80%、余热利用≥50%。
PART 02
技术规范出台,标准体系日趋成熟
为应对全国2500余家各类园区的转型诉求,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委会牵头制定的《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T/CECA-G 0344-2025)已正式实施,为园区评价与建设提供了:
科学依据
系统指导
落地操作路径
该团体标准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在零碳园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PART 03
专家解读:管理体制+系统思维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指出,相比以企业为单元的减排模式,园区作为管理主体有更强的制度整合能力:
“园区可以整合土地、政策等优惠条件形成企业入园的激励机制,再通过集中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施懿宸指出,这一政策调整反映了我国碳治理理念的重要转变,即从单一企业减排向系统性、区域化低碳转型。”
他进一步指出,这反映出我国碳治理理念的转变——从“单点治污”向“系统低碳转型”跃升。
PART 04
经济性是“硬杠杠”,绿电≠无碳
“零碳园区必须具备经济性,才能真正可持续。”
施懿宸强调,在绿电制造产业集聚方面,不能忽视可能出现的“高碳工艺搬迁”风险:
“部分企业为享受低价绿电而转移产能,但如果生产环节仍是传统高碳工艺,整体碳强度反而可能上升。”
他以光伏制造业为例提出预警,呼吁应同步推进工艺绿色化,避免“绿电脱实向虚”。
PART 05
绿色金融仍需破题:期限错配+信用机制薄弱
零碳园区建设周期长、投入重,需要绿色信贷支持。
但目前多数绿色贷款期限集中在1~5年,远不能覆盖园区运营周期。
施懿宸建议:
探索设立专项基金、引入保险资本等长期资金;
完善碳资产质押机制;
地方政府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
PART 06
结语
零碳园区建设既是政策导向的风口,也是碳管理领域系统性转型的试金石。
它能否成为推动产业绿色化的引擎,不仅取决于顶层设计,更考验地方政府的统筹能力、企业的低碳转型动力以及金融系统的适配能力。
当前,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有没有“绿电”,而是有没有可验证的低碳经济模式。
未来,零碳园区是否能走出“样板房”困局,走向规模化、可复制,值得每一位碳管理从业者持续关注。
来源:绿碳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