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个明确!海上风电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25/7/25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应急管理厅、浙江海事局、浙江能监办联合印发《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海上风电场加速推进并迈向深远海,传统海上风电安全管理模式面临多重困境,制约着浙江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不仅为解决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可能带来的风险提供了参考方案,也为企业、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协同抓好海上风电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海事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急局,浙江海事局所属各分支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海上风电“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强化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将《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
20250725152040544054.pdf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