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84.3亿元,黑龙江绿色甲醇再加码

发布日期:2025/8/8


      8月6日,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人民政府发布《齐齐哈尔瀚雅氢醇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化工工程部分)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公示,该项目位于黑龙江讷河经济开发区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以电解水制氢的氢气和发酵的二氧化碳气为原料,分两期建设,一期装置能力为31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一期装置产量为21.7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二期装置能力为31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二期装置产量为21.7万吨/年的绿色甲醇。


     原文如下:


齐齐哈尔瀚雅氢醇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化工工程部分)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黑办发〔2021〕21号)等相关文件。现就齐齐哈尔瀚雅氢醇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化工工程部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瀚雅氢醇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化工工程部分)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讷河经济开发区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以电解水制氢的氢气和发酵的二氧化碳气为原料,分两期建设,一期装置能力为31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一期装置产量为21.7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二期装置能力为31万吨/年的绿色甲醇,二期装置产量为21.7万吨/年的绿色甲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 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 对该项目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 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 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齐齐哈尔瀚雅氢醇新能源有限公司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铭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E-mail:57711978@qq.com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来源: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人民政府

[←返回]

关于我们   |   关于合作   |   留言板   |   资料下载   |   广告服务  
  版权所有:南京诺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12130号   地址:南京金源路2号绿地之窗南广场D1栋808   
电话:025-52170985 1891448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