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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确认!

发布日期:2025/8/14


      8月13日,青海省能源局就《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通过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折算的消纳量计入购买方的消纳量。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绿电交易出售的消纳量,以及出售绿证对应的消纳量,不再计入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70.0%,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30.0%,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70.0%,钢铁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70.0%,水泥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70.0%,多晶硅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70.0%。


    原文如下: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实现青海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现进一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为使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于2025年8月20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能源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子邮箱:qhsnyjdlc@163.com


     附件: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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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8月13日


来源:青海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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