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36号文:存量100%,电量0.3964元/度
发布日期:2025/8/26
8月25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执行期限做出规定。
文件同步发布《重庆市新能源发电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重庆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方案》。
根据文件,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机制电价按现行煤电基准价0.3964元/千瓦时执行。
增量项目竞价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机制电价通过竞价确定,竞价结果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
原文如下: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qwjjsjc@sina.com,请将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姓名(或单位)+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相关建议”。
2.纸质信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1121)。
附件
1.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0826113356405640.docx
2.《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50826113337513751.docx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