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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36号文:存量0.3515元/度,增量0.19-0.3515元/度

发布日期:2025/8/26


      8月25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公告》,规定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


     文件规定,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0.3515元/千瓦时。增量项目竞价上下限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9月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https://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有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件: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贵州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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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145128722872.doc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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