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储能、虚拟电厂纳入中长期市场
发布日期:2025/9/5
9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规则所称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原文如下:
关于《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有关精神,规范电力中长期市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我们组织修订了《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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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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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50905091064936493.docx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2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