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机制电价373.1元/MWh,增量机制电量40%
发布日期:2025/9/12
9月11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明确新能源参与市场方式。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现阶段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主要以聚合方式自愿参与现货市场,也可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逐步推动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直接参与现货市场。
存量项目:为2025年5月3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省内保障性收购电量政策,机制电价为373.1元/兆瓦时。
增量项目:为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第一年纳入机制电量比例参考原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暂确定为40%。
原文如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吉林省深化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lzyjg@126.com
2.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431-88906018
附件:
1.《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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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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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161432513251.docx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