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0.374元/kWh,黑龙江电价改革落地!
发布日期:2025/9/16
9月15日,黑龙江发改委正式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存量项目方面,指2025年5月31日(含)前全部机组并网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其机制电价为0.374元/kWh,执行期限为12年。
增量项目方面,即2025年6月1日及以后并网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将按照"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扎实做好我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50916093595459545.pdf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