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6号文:存量0.3932元/kWh,增量上限90%
发布日期:2025/9/23
9月19日,福建省发改委就《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价除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竞配价格执行外,其他新能源项目按现行燃煤基准价393.2元/兆瓦时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比例根据该省新能源消纳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确定,最高取值90%。
原文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改革要求,促进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研究起草了《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该项工作时效性较强,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8日18:00。请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shtxxllbf@sina.com。
来件请注明来文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林炜锋,0591-87063345
附件: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0923113989288928.doc
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20250923113916151615.docx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