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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能源项目开发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实施、统一管理”

发布日期:2025/9/25


      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发布《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8日18 时。


     《文件》明确项目开发需遵循 “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实施、统一管理” 原则,纳入全省年度电力行业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来源包括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项目、市(州)申报且评审通过的项目及省级竞争性配置项目;管理规则上,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光伏、光热和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制,单个项目分批并网最多 2 次且首次并网规模不低于总规模 30%。


     原文如下: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秩序,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结合我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我局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省相关部门、各市州、电网企业及重点发电企业意见建议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现进一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为确保政策尽快落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于2025年9月28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能源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子邮箱:xinnyc@163.com


     附件: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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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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