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次明确!现货价格上限1.2元/kWh
发布日期:2025/9/28
9月26日,河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河北南网、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网区域:存量项目机制电价:统一按河北南网煤电基准价0.3644元/千瓦时执行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
冀北电网区域: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冀北电网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0.372元/千瓦时执行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
原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扎实做好我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河北南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冀北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2.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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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164018661866.pdf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